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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墊
【大紀元2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文字、攝影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及各鄉鎮市公所為確保消費者權益,今年2月針對縣內家具行、專賣店等抽查「床墊」商品標示,抽查50件發現有36%不合格。縣政府呼籲民眾選購具有產品保證書、知名品牌及商品標示完整的商品,對於價格較便宜之無品牌商品,更應注意商品標示是否齊全,才能有保障。
工商發展處及各鄉鎮市公所自96年起持續抽查市售各項寢具之商品標示,稽查人員今年自2月份起至縣轄內各大家具行、專賣店等稽查,總共抽查50件商品,發現有18件不合格,其中以未標示「纖維成分」及「洗燙處理方法」所佔比率最高(各佔28.13%),未標示「製造商或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比率次高(23.44%),未標示「生產國別」亦達20.31%。甚至有部分商品僅標示床墊名稱及規格尺寸,完全無製造商相關資料、生產國別、纖維成分及洗燙處理方法等要件。
工商發展處表示,將依「商品標示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否則依法罰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再未改善者,不排除予「命令強制下架」之嚴厲手段。
縣府提醒消費者,如果床墊材質、品質不佳,不但有變形、褪色、破損、不耐用、含有不明物質等缺點,甚至會引起皮膚刺痛、皮膚炎、過敏、氣喘等危害人體的症狀,消費者購買床墊商品時應仔細檢視商品製造或進口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生產國別、纖維成分、洗滌處理方法等各項中文標示是否清楚,並可要求業者提供產品保證書。
縣府除積極宣導消費者,輔導業者限期改善並依法列入違反案件追蹤管制,也再次呼籲製造商、進口商、販售商等相關業者不要心存僥倖販售商品標示不全的商品,甚至製造或販售危害消費大眾的黑心床墊,縣府會持續稽查。(//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