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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要聞

國會轉播牽動形象與知的權利應有公評標準

【大紀元2月25日報導】(國會議事轉播制度系列報導之三)(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二十五日電)為促成國會透明化目標,建立議事轉播制度呼聲連連,但何種會議應當轉播?轉播過程若發生議事衝突應如何處理?轉播內容與製播方式如何忠實反映國會現象、保障國民知的權利,又不淪為立委作秀空間,仍待建立可受公評標準。

第七屆立法院立委席次減半,嶄新的國會給予改革的新希望,立法院長王金平日前宣布,將建立國會議事轉播制度,回應外界對國會議事公開透明化的要求。

根據立法院法制局提出的各國會議轉播制度專題報告,外國國會轉播制度依國情與政治考量不同,有相近或互異之處,如在轉播內容上,德國眾議院議事轉播通常以院會為主,委員會除非作成決議,否則不公開、不轉播;但日、韓原則上對院會與委員會都採全程轉播。

目前立法院對議事轉播的作法,是對院會及委員會全程錄影,透過多媒體隨選視訊系統,在立法院內網路播放。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顧忠華認為,立法院作法算是半公開,應直接將轉播系統拓展至院外,無論院會、委員會等各類會議都應公開,接受人民公評。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指出,除涉及秘密會議的委員會,院會和委員會均應轉播,甚至連朝野協商過程也應轉播。民進黨團副幹事長管碧玲也同意院會和委員會可以轉播為原則,並建議內部可決議何種會議不適宜轉播,但不轉播比率不可過高。

國民黨籍資深立委郭素春認為,所有議事過程都應轉播,特別是施政報告及立委質詢狀況,但她認為,協商過程等同尚未有結論的時期,轉播易造成立委壓力,並不適宜。

台灣競爭力論壇秘書長彭錦鵬則指出,尊重立法院議事涉及機密部分,以機密資訊方式處理,但必須有時間限制,就如檔案法,隔一段時間後應公開,不可永遠是機密。

另外,過去立委開會打架畫面,傳遍國際,部分立委問政帶有作秀性質,也常為人所詬病。國會議事轉播制度建立後,若全程實況轉播,立委問政表現勢必備受檢驗,畫面如何呈現不但攸關國會形象,也牽動社會風氣。以英國為例,若議場發生嚴重失序行為時,電視導播會把鏡頭固定拍攝會議主席,直到恢復秩序。

至於台灣國會議事轉播後,發生議事衝突時畫面如何處理?有立委認為,如果拍攝鬧事立委、反映全議場情形的畫面,恐有損國會尊嚴、助長立委作秀心態;若不呈現衝突全貌,似乎又違背立委問政透明化的轉播初衷,形成兩難。

郭素春表示,過去複數選區制度下,部分立委有投機心態,以肢體衝突、作秀換取選票,如今單一選區新制下,立委問政不認真,勢必遭淘汰,作秀情形應會減少。現今國會席次減半,更有理性的問政空間,若立委有意製造議事衝突,轉播時不需要在畫面上作掩護,可直接揭發醜態。

但不少立委認為,若有國會暴力,轉播並不適宜。民進黨籍立委葉宜津就指出,對成年人來說,沒有什麼不可以看的,但考量電視電影均有分級制,議事對外放送時仍需顧慮觀眾,若有肢體衝突,成年人看了無所謂,但擔心未成年觀眾會學習。管碧玲主張,發生肢體衝突時應將畫面定格在會議主席身上。

彭錦鵬也認為,國會轉播重點在讓選民了解議事內容,不在於立委打架,發生衝突時不須像電視媒體取鏡頭,不需特別強調衝突。

英、美等國國會議事轉播制度歷經數十年的爭論,在各黨的共同參與下建立而成,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認為,何種會議應該轉播,以及應該轉播到何種程度,可以公開討論,並可就個別狀況再行研議。

國會議事轉播制度的建立,代表立法院邁向資訊透明化的一大步,如何根據國情及政治考量,擬訂轉播的內容與製播方式,建立可受公評的標準,使國會議事轉播後,有助提升立委問政品質及國會形象,考驗立法院及立委們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