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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難民:安徽淮南孫娟含冤入獄投訴無門

【大紀元2月24日訊】經過漫長的等待後,安徽省鳳台縣孫娟被冤入獄一案重審第二次開庭於2008年2月19日下午在鳳台縣法院刑事審判庭進行。在庭審前,該法院的一沈姓院領導已經放話說,北京法源司法科學證據鑑定中心做出的對孫娟有利,足以證明孫娟無罪的鑑定結論無效。原因是「孫娟的一個表哥在北京打工,他找人做的鑑定。」真是慾加之罪,何患無辭﹗孫娟的表哥不過是千百萬來京務工的普通打工者之一,他也只是在2006年的年底才到北京打工的,他有什麼能力去活動?況且做鑑定的地點和鑑定機構的選擇都是縣法院自己做出的,北京有幾百個鑑定機構,孫娟的表哥到那裏去活動?縣法院這樣顛倒黑白,製造冤案,那還不如把其「人民法院」改為「人民法冤」更合適﹗意即以 法律的名義讓民眾蒙冤之地,這樣更貼切﹗

庭審中,原告的母親也說北京的鑑定是因為孫娟方有熟人,與法院的一沈姓院領導所說的話如出一轍,說明原告和該院領導早有互動,早有默契﹗孫娟的一辯護人在發表辯護詞的時候,多次被審判人員無理打斷,造成其不能完整的表達其辯護意見,無法履行辯護職責,等於說法律賦予孫娟的獲得辯護的權利被粗暴剝奪,審判的結果就可想而知了﹗

休庭後,家屬間在法庭內發生了一些口角,這時,原告的父親朱占傑就掏出手機給其戰友──縣警局刑警隊隊長劉慶奎打電話,等孫娟家人快走出法院門口時,幾輛110警車呼嘯而至,泊車後從車裏鑽出很多警察,為首的一人正是本冤案件的始作俑者──原楊村鄉派出所教導員張文標,這些警察張口就對孫娟家人進行威脅、呵斥。我們不禁要問,鳳台縣警局的一些警務人員是納稅人供養的要為民眾服務的公僕?還是原告朱占傑豢養可以呼之即來的家犬?

孫娟故意傷害案在羈押孫娟400多天第一次開庭,在庭上,孫娟在回答審判長的問題時,哭著說鳳台縣警局辦案幹警高亮在審訊我時,非要我說往朱丹的左耳上打了不可,我不說,他就威脅我。我根本就沒往她耳朵上打過,辯護人幾次申請高亮出庭做證,我要跟他當面對質,他都不來」。 最後審判長宣佈休庭的時候,在孫娟被法警帶走之前,和家人說想自殺,實在活不下去了,看守所不是人呆的地方,我經常受人欺負,被人毆打,我體質不好,還經常生病,在號子裏只有挨打的份。即使是我被人打,監管也說我打架了,給我帶上腳鐐。」

2005年底孫娟回家看望她生病的舅媽,和原告朱丹及其母親崔鳳靈發生糾紛并廝打,對方的父親朱占傑有個戰友是鳳台縣警局刑警大隊教導員,就是劉慶奎。透過他炮製的冤案,誣告孫娟故意傷害,打聾朱丹一隻耳朵,因為對方生意不好,想藉機訛詐孫家32萬元。孫家沒有這麼多錢,眼看著孫娟在牢裏受苦,心焚如急的胡萬俠女士到處奔走為女兒申冤。但是鳳台縣兩級公安機關對信訪問題的答覆玩起了太極,互踢皮球。將訪民推來推去,以拖延時間,消磨當事人意志。2007年10月,淮南市公安局將訪民胡萬俠上訪到安徽省公安廳的「公安重新鑑定結論為什麼還不出來」的問題責成鳳台縣公安局做出書面答覆。2007年12月,鳳台縣公安局給對為什麼沒有鑑定結論的答覆是「因案件移送起訴而未有鑑定結論」。胡萬俠對此解釋不服,又上書到淮南市公安局,淮南市公安局經過調查後,於08年1月4日給的答覆:「撤銷鳳台縣公安局的答覆」,責令鳳台縣公安局重新答覆。這樣又把胡萬俠支到鳳台縣公安局,就這樣來來回回,永無休止。

孫娟,女,1983年10月7日出生,安徽省淮南市人,因被安徽省鳳台縣警局所做的違法鑑定、人情鑑定迫害於2005年11月7日被以涉嫌故意傷害刑事拘留,(被誣告把朱丹的一耳打聾)至今一直被羈押,2007年3月鳳台縣法院委託鑑定機構重新做原告耳聾的傷情鑑定,新的鑑定結論是原告的傷和孫娟無關,然而縣法院對自己委託鑑定機構所做的鑑定結論不予採信,且未說明任何理由,2007年6月4日一審判孫娟入獄7年。後孫娟不服,上訴至淮南市中級民眾法院,淮南市中院做了撤銷原審判決、發回重審的裁定。請大家繼續關注這個案子,關注孫娟的命運,關注她的人權,只有這樣,我們才不會成為下一個孫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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