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施壓 澳司法部長欲擱置薄熙來案
【大紀元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悉尼報導)2月22日,法輪功學員在紐省高等法院前舉行新聞發佈會,揭露中共破壞澳洲司法的公正獨立,迫使澳洲司法部長出面欲擱置去年 11月5日紐省高院對薄熙來的缺席審判,中共企圖為仍然在紐省高院立案的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及迫害政策的積極追隨者陳紹基罪行開綠燈。因為司法部出面干預,紐省高院當天上午再次就薄熙來案進行聆訊,聽取司法部律師和原告律師的意見。
法輪功真相調查團(CIPFG)成員綠黨候選人、薄熙來案的證人、訴江案的原告、陳昭基案的原告等均在新聞發佈會上發言,呼籲澳洲司法部為真理說話,中止介入高院,讓法庭繼續秉持公正獨立,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作出應有裁決,不要受中共經濟貿易和利益的影響去破壞人類最基本的價值。為了人性,為了文明社會,為了每一個世界公民的未來,一起維護真理和正義。當天不少路過的民眾聽聞後當場簽名表示聲援,還有從高院出來的一位律師看到新聞會後將自己的名片留給活動的組織者,表示如果有困難需要幫忙,他願意全力支持。
法輪功真相調查團(CIPFG)成員、綠黨候選人比特。(攝影:駱亞/大紀元)
CIPFG成員:放棄真理和正義這些原則而妥協 是讓自己國家趨於滅亡
法輪功真相調查團(CIPFG)成員、綠黨候選人比特發言中表示真理和正義是自由社會非常重要的原則。如果我們放棄這些原則而妥協,我們就是讓自己的國家趨於滅亡。在薄熙來案上,因為司法部的干預行為,這些原則正在受到威脅。而且中國政府所迫害的不僅是法輪功,還有其他的宗教和異議人士。這和當年納粹的屠殺那些相信真理和基督的人們沒有兩樣。所以我們不能讓同樣的事情發生。
他表示即便面對壓力和威脅,法庭也應該有這樣的職責和責任維護正義,不被政治干預左右。司法部要在法庭上對迫害他們公民的中共官員們給予豁免權,是把澳洲的司法推離正義。他說:「作為澳洲公民,如果我們的政府允許另一個政府去封殺他們公民講述真理的聲音,那我們的政府是一個什麼樣的政府,我們的未來將變得什麼樣,我們的道德將變成什麼樣?」
他認為如果不為那些在中國被迫害的人們,最起碼為自己,為我們國家的誠信,使我們自己不至於對在另一個國家裏發生的痛苦,酷刑和謊言視而不見,並利用我們的法庭掩蓋真象。讓我們向我們的政府施壓,要他們為真理說話,而不讓中共使用貿易和利益去破壞這些基本的原則。為了人性,為了文明社會,為了我們,為了每一個世界公民的未來,我們要一起維護真理和正義,這些人類最基本的價值。
薄熙來案證人劉雅琴。(攝影:駱亞/大紀元)
證人呼籲共同抵制中共對澳洲司法系統的破壞和干涉
起訴薄熙來案的證人法輪功學員劉雅琴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自己是薄熙來在大連市任市長,遼寧省任省長期間迫害法輪功的直接受害人和見證人。自己因為信仰真善忍而多次遭到逮捕、關押、抄家,並非法勞教兩年。勞教期間在大連教養院,她遭受了殘忍的肉體與精神折磨,每天不但被迫超極限的勞動14-16個小時,而且還要遭到強制洗腦和酷刑折磨逼迫她放棄信仰。
她認為去年紐省高等法院對薄熙來作出了缺席審判,裁定了原告勝訴,表現出了一個自由民主國家法庭的正義與公正, 也顯示了澳洲司法的獨立性,令她感到欣慰。但中共卻意圖干擾是澳洲司法的公正和獨立,迫使澳洲司法部向法庭提出介入薄熙來案,想要推翻法庭原有的決定。因此她作為證人懇切地呼籲國際社會和所有的正義人士密切關注中共的在澳洲這片自由的領土上的新的罪行,一起來抵制中共的伸向海外的黑手,一同來維護西方的民主、自由、人權這些基本價值觀。
中科院副教授級研究員劉靜航。(攝影:駱亞/大紀元)
中科院研究員呼籲澳司法部頂住壓力 不為人權罪犯薄熙來開脫
原中科院的副教授級研究員劉靜航在發言中表示澳洲紐省高院對人權罪犯薄西來的缺席審判並不是西方國家的首例,最近幾年已有多宗成功案例,宣判了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的罪行。在2005年2月,她和丈夫李寶慶作為原告,參與了中科院的部份法輪功學員在紐約曼哈頓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等罪行起訴中國科學院黨委副書記、「610辦公室」副組長郭傳傑,美國聯邦紐約南區地方法院在童年的6月2日對郭傳傑正式進行了缺席審判,判決郭傳傑有罪,要求被告對給原告造成的傷害及經濟損失予以賠償。還有前北京市長劉淇和遼寧省副省長的夏德仁、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610頭目趙志飛以及加拿大中領館副領事潘新春等。
她認為這些案例清楚證明,對法輪功的迫害不是屬於什麼「國家主權」而是屬於國際司法管轄範圍的嚴重罪行,在位的中共官員不能就他們犯下的反人類罪行要求免於起訴和懲罰,沒有他們可以逾越的法律,是不能被豁免的。她衷心希望澳洲政府能維護民主國家尊重人權的立國之本,維護「人權大於主權」的普世公認準則,對慘遭人權迫害的中國民眾伸出道義之手,幫助停止對法輪功的虐殺和酷刑迫害,而不是為中共獨裁政權嚴重迫害人權的官員開脫罪責。
陳紹基案原告謝焱。(攝影:駱亞/大紀元)
陳紹基案原告:訴諸法律只為道德良知的回升 終止人權迫害
陳紹基案的原告法輪功學員謝焱表示聯合國的「防止和懲處群體滅絕罪刑公約」清楚的表明,即使一個政府只對它自己的公民進行群體屠殺,也不是這一個國家管轄內的事,而是國際共同關注的事件。該公約還指明國家元首如果犯有此罪行,他將不享有豁免權。因此江澤民不能享有豁免權,那些執行犯罪政策的官員包括薄熙來、陳紹基等也不能享有豁免權。
8年多來法輪功學員承受如此殘忍迫害,始終堅持和平理性抗爭,我們訴諸法律以制止濫施酷刑或嚴重侵犯人權者繼續犯罪,也是和平的,只為人類道德良知的回升,終止人權迫害。我們期望得到一切善良人們的支持,更希望得到澳洲政府的理解支持,儘快將這些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們繩之以法,直到真正結束這場最邪惡。
訴江案原告華裔畫家章翠英。(攝影:駱亞/大紀元)
訴江案原告:司法干預為罪犯提供法律豁免是縱容和姑息迫害兇手
華裔畫家章翠英是澳洲訴江案的原告,她發言中表示澳洲的司法部接連對訴江案、陳昭基案向法庭提出司法干預,甚至要求紐省高院擱置對薄熙來的缺席審判,很明顯他們這樣做,是受到來自中共政權的極大壓力,中共用巨額的貿易來引誘和威脅澳洲政府。她希望司法部長能慎重考慮向法庭提出干預的基點。她說:「司法部強調了司法管轄豁免權和被告不屬於法院的管轄範圍,但我希望司法部長也能考慮到被告所犯的罪行的性質和罪行的嚴重性。為犯有如此嚴重罪行的人提供司法豁免是否違反人權道義的原則,同時,司法部長也要考慮原告澳洲公民的合法權益,澳洲公民在中國受到迫害, 澳洲的政府以及法庭是否應該為原告在本國尋求伸張正義提供幫助。」
她認為一個民主國家的政府應在國際社會上發揮積極的作用來維護國際社會尊重人權和民主自由的人文環境。司法部代表政府對訴訟案進行干預,為迫害法輪功原凶提供法律豁免,事實是縱容和姑息迫害兇手, 他們會慶幸、會更加肆無忌憚的迫害法輪功修煉者,導致中國人權的進一步惡化。澳洲政府能否使司法界繼續維持法律的公正, 依據事實對罪犯進行審判,使法律起到懲惡揚善的作用,直接關係到國際社會能否繼續在行動上真正有效的去制止這場迫害,幫助上億的法輪功學員能享有人的基本權益。因此她懇請司法部長中止向法庭提出介入這些案子。
薄熙來案回放
薄熙來在大連市任職期間,大連市官員對大連市法輪功學員進行暴力洗腦、抄家、非法拘留、各種酷刑折磨、長期勞教,導致大連市成為全國鎮壓法輪功最嚴重的城市之一。
大連教養院對法輪功學員的性虐待、酷刑折磨令人髮指,由於其迫害法輪功得力因此被評為全國「教育轉化」工作「先進集體」,並且大連市政法部門積極追隨和配合江氏對法輪功實施全面迫害,還被當局記集體一等功,薄熙來也因此一躍成為遼寧省省長。
2000年 10月,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發生將女性法輪功學員扒光衣服推入男牢的駭聞,震驚國際。殘酷的迫害導致至少5人死亡、7人精神失常、多人致殘。原告潘宇在2000年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而被關進了遼寧省龍山勞教所,受到4萬伏電壓電棍酷刑,險些喪身。
2006年4月薄熙來隨同中國國務 院總理溫家寶出訪澳洲時, 法輪功學員潘宇就以酷刑罪等向紐省高院起訴薄熙來,並將訴狀遞到了他的隨行人員手中。
2007年9月4日薄熙來以中國商務部長的身份隨胡錦濤來澳出席APEC峰會,抵澳首日就在自己下榻的賓館再次被面遞修改的訴狀,引起媒體的轟動成為峰會議題之外的焦點。
此案曾經進行多次法庭聆訊,薄熙來一直沒有出庭,也沒有作任何回應。2007年11月5日澳洲紐省高等法院對薄熙來作出了缺席審判,裁定了原告勝訴,被告薄熙來酷刑罪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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