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1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台灣行政院院會20日通過財政部所提的所得稅制改革方案,取消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加徵10%的規定,並調降營所稅稅率至17.5%,綜合所得稅率的級距則往下調降,提高薪資、殘障、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及標準扣除額,調幅將近30%,全台灣各階層的人民都將受惠。政院稅改預定99年實施。
財政部長何志欽指出,由於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租稅減免將於民國98年底屆滿,預估將增加1千5百億左右稅收,提供政府全面稅改契機,在總體稅收不變的前提下,行政院會20日通過「低稅率、廣稅基、簡稅政」的「輕稅簡政」減稅方案。如果修法順利的話,預計將從99年開始實施,也就是民眾在100年報稅的時候就可以適用新稅制。
營利事業所得稅方面,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的規定,稅率也從25%調降為17.5%。財政部次長張盛和指出,稅改修法通過後,營所稅的名目稅率就等於實質稅率,企業不必再找會計師做租稅規劃,有助於租稅透明並提高國際競爭力,調降公司所得稅符合國際趨勢。
綜所稅扣除額提高近30%
而在綜合所得稅的部分,現行40%、30%、21%、13%、6%的5級稅率,則分別調降為37.5%、28%、19.5%、12%、5.5%,薪資特別扣除額以及殘障特別扣除額從新台幣7萬8千元和7萬7千元都調高到10萬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從每戶2萬5千元,調整為每人2萬5千元,單身者的標準扣除額從4萬6千元調高到6萬元,有配偶的人則從9萬2千元調高到12萬元。
張盛和表示,標準扣除額目前占所有所得稅申報戶的67%,這67%的申報戶當中還有65%屬中低收入所得者,因此稅改方案有助於降低中低所得者稅賦負擔,這是全民都受惠的稅改方案。
何志欽指出,若稅改可以落實,將有助於加速固定資本形成,讓實質及名目國內生產毛額(GDP)加速成長。
工商業界大表贊同
對此,工商業界大表贊同,認為這樣的稅率將有助於台灣的競爭優勢。電機電子公會理事長焦佑鈞表示,政府調降營所稅,有助於鼓勵投資回流,對於企業來台投資,更具吸引力。
中小企業協會理事長林秉彬也認為,新稅率充分反映產業界心聲,他說:「營所稅降低跟香港一樣,還比新加坡低0.5%。這樣的話,創造投資環境,應該是很好的。」
調降營所稅,產業界認為,這對台灣投資環境有加分作用。另外,取消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加徵10%的規定,對中小企業來說,業者將有更多資金投資。
對於財政部這項稅制改革方案,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張平沼指出,營所稅調降幅度,工商界人士感到滿意,不過,張平沼認為,綜所稅調降幅度太少,且比財政部之前提出的版本還少。未來立法院審查時,將爭取調降幅度大一點,希望可以至少降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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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制改革方案
稅率項目 |
現行標準 |
99年預訂實施標準 |
個人綜合所得稅 |
6%、13%、21%、30%、40% |
5.5%、12%、19.5%、28%、37.5% |
營利事業所得稅 |
25% |
17.5% |
薪資特別扣除額 |
78,000元 |
10萬元 |
殘障特別扣除額 |
77,000元 |
10萬元 |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
25,000元/戶 |
25,000元/人 |
標準扣除額-單身 |
46,000元 |
6萬元 |
標準扣除額-有配偶 |
92,000元 |
12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