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台中市多位市議員在新春前後,都接到一份來自監察院的「大禮」,因違反九十三年3月公布的政治獻金法「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不得捐獻」規定,不但自己可能要被罰一倍的錢,捐款者更「衰」,要罰二倍。
收到通知書的議員藍綠都有,甚至包括落選者,其中一位民進黨重量級議員昨天才接到通知,有問題的捐款高達二百萬,他大為痛苦,不知該如何向支持者解釋「你捐款給我也有事」。
監院抽查三市 中市逾十人挨罰
有人打電話到監察院詢問,對方表示,各縣市都有人「中了這一條」,目前監察院這一波是抽查中市、基隆及南市,據了解,台中市「會有事」的議員超過十位。
這些面臨裁罰的議員,主要是參與九十四年底市議員選舉時,涉及違反政治獻金法。身兼民進黨中市黨部主委的議員張廖萬堅,一下子就「卡」到七筆捐款,他表示,不少中小企業主根本沒有注意到新規定,現在知道可能要被罰錢,心情為之低落。
一位議員表示,他收到五萬元「問題」獻金,現在除了捐款要沒入,還得再罰五萬;而當初捐款早已經花掉,等於要再籌十萬來支付。至於捐款給自己的支持者,則要被罰十萬,真是對對方不好意思。
不過,也有議員「逃過一劫」。身兼國民黨中市黨部副主委的議員陳有江就說,當年有熟悉法令的人跟他提醒,由於他的捐款者不多,他趕緊一一詢問對方「有沒有累積虧損」,結果果然查到一家,他趕緊把錢還給對方,並向相關單位申報,結果這一波查核,他就「沒事」。
一位也面臨罰錢的中小企業主則質疑,為什麼公司賠錢就不能捐款?難道只有富人才有捐政治獻金的權利?一家建設公司老闆則表示,議員選舉在年底,誰在年度中就知道自己的公司會賠錢?
議員申訴 質疑政治獻金法不合理
目前接獲通知的議員紛紛進行申訴,希望有補救措施,但也不禁納悶,難道以後還要一一詢問支持者「你有沒有虧錢」?才能接受獻金,這樣的法令,讓人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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