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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新聞

外國記者稱在中國採訪仍缺乏自由

【大紀元2月19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張楠2008年2月18日北京報導)駐華外國記者協會表示,中國國務院關於外國記者在華採訪的新規定實施以來,執行情況很不均衡,有些地方好、有些地方差。去年一年就發生了至少180起外國記者在採訪中受到無理干涉或人身攻擊的事件。

中國國務院發佈的《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華採訪規定》自2007年1月1號起開始實施,至2008年10月17號殘奧會結束後自動廢止。這個規定比1990年代的相關條例寬鬆了許多,明確提出,外國記者在華採訪,只需徵得被採訪單位和個人的同意,不必像過去那樣先向外事部門提出申請,得到批准後才可進行採訪。

*褒貶不一*

駐中國的外國記者普遍歡迎這個新規定,但是對其執行情況褒貶不一。駐華外國記者協會主席劉美遠(Melinda Liu)認為,實施情況很不均衡:“問題不在中國外交部,問題出在地方當局。一些基層官員對新規定並不清楚,有些官員雖然知道新規定,但是對貫徹新規定及其精神缺乏熱情。”

她說,2007年至少發生了180起外國記者在採訪中受到干預的事件,其中包括記者設備被沒收、材料被銷毀、人身受到攻擊等嚴重事件。

根據外國記者協會提供的信息,其中一起發生在北京郊區的一個非法拘留所。有人指控這棟建築被用來拘押來京上訪的外地民眾。於是,一名外國記者前來調查。但是在這裡,他被10幾名暴徒團團圍住,打倒在地,然後暴徒又把他捆綁在椅子上,還威脅說要打死他。

*採訪受阻*

在新的一年裡,類似事件仍在發生。1月24號,德國廣播協會一個電視攝製組在山東農村受到六七名暴徒的阻攔,不讓他們採訪正在服刑的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的妻子袁偉靜。兩名暴徒手持石塊對記者進行威脅。爭執中,攝影師跌倒在地,一名暴徒趁機把石頭砸向攝像機。當攝製組退到村邊的時候,袁偉靜從屋裡衝出,但是受到阻攔,無法和媒體講話。

駐華外國記者協會主席劉美遠在接受中文部採訪的時候說,上述做法觸犯了中國法律,構成了刑事犯罪。她呼籲中國政府把涉案暴徒繩之以法:“我們認為,首先應該對襲擊者進行調查,然後把這些攻擊外國記者的人送上法庭。”

*威脅恐嚇*

此外,一些採訪對象也受到威脅與恐嚇。陳嘉韻(Melissa Chan)是半島英文電視台的製片人兼記者。去年11月,她和攝影師去安徽採訪一位農民的女兒。陳嘉韻說,拍攝過程中,一些地方官員出現了,還熱情地邀請他們吃午飯。由於時間緊迫,攝製組沒有接受邀請,但是出於禮貌跟他們一起去辦公室喝茶休息。

陳嘉韻說:“令我們感到情況不妙的是,陪我們來到辦公室的女孩的爸爸到屋外抽煙就再也沒有回來。後來我們發現,他被帶到當地派出所了。”

當地官員告訴他們,只有等省會合肥的官員趕到後,他們才能離開。最後,地方官員竟把大門鎖上,以防他們溜走。

陳嘉韻說:“我們是外國媒體,這個村子可能對我們不太熟悉,也沒見過外國記者。他們可能嚇壞了,想確定我們沒有幹甚麼壞事。鑒於這種情況,我們只好給外交部打電話。”

在被糾纏了三、四個小時之後,半島電視台的攝製組才得以脫身。

駐華外國記者協會主席劉美遠認為,要改善新規定的落實情況,就得做許多教育工作。中央政府應該明確無誤地告訴地方當局,外國記者擁有採訪報導的自由,不僅在大城市裡如此,在農村地區也不例外。

*改進空間*

中國外交部新聞司司長劉建超最近表示,中國政府為新規定的順利落實做出了巨大努力。他說,外國記者現在有更多的新聞渠道,也能更多會見他們想要見到的人了。劉建超承認,改進空間仍然很大。他說,中國政府將在2008年做出進一步努力,使新規定的實施取得更大成功。

現在距離北京奧運會開幕還有170天左右,離外國記者在華採訪新規定的廢止還剩240餘天。劉美遠說,她已經看到改進的跡象,她願意對新規定的落實抱樂觀態度。不過她表示,目前很難預言在今後的日子裡新規定能否真正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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