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互動簡訊業者應於服務前告知資費內容
【大紀元2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十八日電)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黃偉哲與蔡錦隆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手機互動簡訊恐涉詐欺一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表示將積極進行瞭解,除要求業者的互動簡訊應告知消費者正確的費率與申退方式,近期還將對業者進行行政檢查,確保業者都依相關規定辦理。
NCC表示,將持續要求業者落實服務費率資訊的透明化,讓民眾得依個人需求自行選擇服務資費方案,使市場機制發揮功能。
NCC說明,如果第一類電信事業陳報或實施的資費及促銷方案,有損害消費者權益或不公平競爭的情節時,NCC將依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五項規定,請相關業者適時檢討,並限期命令業者停止或改正其行為。NCC長期努力目標在建構更自由開放的通訊服務市場,藉效能競爭的提升來真正保障消費者的福祉。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強調,NCC成立以來,一直很重視電信資費是否合理,也採行嚴格的審查標準,除要求業者應於網站、營業場所等公告資費內容,針對互動簡訊部份,也要求業者應於服務提供前,清楚告知資費內容,以確保消費者權益。
NCC同時透露,去年八月已邀集業者就「互動簡訊管理相關事宜」議題責成業者應配合事項多項,包括各業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客戶或消費者發送促銷簡訊或廣告,業者也應同時要求並管制後端業者不得向任一或不特定的消費者發送促銷簡訊或廣告。
NCC也說明業者應配合事項還包括,用戶若同意接收業者的相關促銷簡訊或廣告,業者應先取得該用戶書面同意書,例如於申裝書表示同意或其他證明文件;互動簡訊不得發送誤導消費者的訊息,每則簡訊內應明確說明操作規則、收費明細及收費總額等資訊,並同時提供用戶或消費者得隨時選擇決定接受或拒絕接受該則互動簡訊的選項確認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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