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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改會對總統參選人提出國家法治十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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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十八日電)第十二屆總統選舉將於三月二十二日舉行,檢察官改革協會今天指出,民主選舉帶來政治新局,但欠缺法治調服的民主,只會有赤裸裸的政治鬥爭,台灣這幾年的亂象,顯示法治基礎的脆弱。檢改會針對台灣目前法治困境,提出法治十問,希望馬英九、謝長廷兩位總統參選人提出解決之道。

檢改會表示,現今以選舉產生的主政者與民代,不惜以公款綁椿,舉國債大賣政治人情。又見皇親國戚違紀干預國政與人事,並大肆利用國外帳戶及人頭以躲避司法追查。總統參選人可用什麼保證未來主管國政的不是政治上的豺狼禿鷹?是否有能力守法重紀,帶領國家走上法治文明?

檢改會指出,近年來立法委員讓國會殿堂淪為利益分配、權力爭奪的競逐場。遊說團體在立法院橫行,大肆進行特權立法,甚至使犯罪合法化。立法委員甚至派系化及世襲化,造成立法私益化及地方化。立院助理跨黨派集團長期把持特定部會利益,超越委員輪換,形成位小權大的體制怪物。這部分總統參選人有無對策?

檢改會認為,黨國體制崩解後,政商勾結屢見不鮮,政府金檢體系不良,金融風險管控公信不彰。社會上會計師責任倫理缺乏,大量人頭文化及關係企業內部虛假交易,不但危害經濟秩序,更大舉逃稅,傷害租稅公平性。總統參選人將如何拋下選舉金主的人情債務,認真約制狠壞的財團,解開苦難人民的夢魘?

另外,司法改革多年,法官的士氣與使命感卻愈形低落,刑事訴訟制度以人權為名,於程序事項吹毛求疵,妨礙實質正義的偵查與確立。另一方面法官獨善專斷,只講審判獨立,缺乏制度性制約,司法官的適格審查及評鑑淘汰機制明顯不足。檢改會詢問總統參選人,對改革法院的泥濘困境有何良方?

檢改會指出,檢察官缺乏憲法及法律上定位,執法無法中立超然,體制上偵查資源不足,面對貪瀆、重大金融犯罪等案件,專業打擊能量不夠。檢察一體缺乏效能,與檢察官獨立辦案未建立平衡機制,若有爭議時,檢察首長與檢察官的責任不明。檢改會試問總統參選人,要如何讓檢察官保持積極的元氣及主動的熱情?   

他們認為,律師團體在司法實務上不能脫離當事人私益的代理人,為當事人過度防衛,顛倒黑白,甚至教導當事人謊飾串證,影響公正審判。以律師為主所組成的司法改革團體,推動多項司法人權改革,卻推不動律師自律制度,無法建立良質的律師文化。總統參選人應如何善用律師的優秀法律人才,促成台灣的現代法治?

檢改會表示,調查局是威權時代遺留的情治單位,有情治與刑事偵查不分的老問題,執政者能夠透過偵查手段影響政局,危及政治競爭的公平性;調查局趕在立委選舉前,綁架立委快速通過組織條例,儼然成為一個特殊的利益團體。總統參選人是否能拒絕特務治國的誘惑,讓情報的歸情報,廉政的歸廉政,刑事偵查的歸刑事偵查,讓國家真正走出威權的陰影?   

警政預算須經地方政府及議會審議,受制地方勢力,甚至黑金勢力把持,進而干預地方警政人事及犯罪偵防;其次,警察人事中央集權,與地方首長形成嚴重衝突,且督察系統獨立性及偵查效能不足,無法有效防杜員警風紀弊端。檢改會詢問總統參選人如何使警政治安大軍擺脫重重鎖鍊,有效護衛法治的最前線?

此外,檢改會指出,台灣已成司法孤島,經常無法突破檯面上外交困局,犯罪防治部門各有本位考量,缺乏更高層級機關,有效地從預防、打擊、保護、矯治,整合各部會力量機制,總統參選人是否可擔任司法界摩西,帶領司法界走出外交困境,並整合犯罪防治部門的步調,從根解決台灣的犯罪弊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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