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余歌滄雅加達十七日專電)印尼西加里曼丹省首府坤甸市當局,下令禁止在新年和元宵節舉行華人民俗表演如乩童出遊、舞龍和舞獅等遊行活動,引起華裔族群抗議,並決定向國家行政法院提出告訴,但馬來族群則表示支持,並矢言誓死捍衛這項命令。
代表回教建設團結黨的坤甸市長布卡利‧拉赫曼日前發佈二零零八年第一百二十七號政令,規定不准在新年和元宵節期間舉行神轎出遊和舞龍獅舞等遊行慶祝活動,該活動只獲准在市內一個足球場舉行,將表演的舞龍舞獅隊必須由卡車載往表演地點。
市長禁令所持理由是,為了保障交通順暢及公眾秩序安全及更大利益考量,並且聽取地方領導層協商機構成員即軍方、警方、檢察署、地方議會及行政部門代表意見後,才作出決定。
自政治改革開放後,華裔人口眾多的坤甸市和距離該市一百三十公里的山口洋市,都在每年元宵節舉行盛大華人民俗表演遊行,吸引不少外省及鄰國遊客前來觀賞,如今,元宵節即將到來,被華族認為含有歧視性法規才曝光。
上述政令已引起激烈爭論,有可能破壞族群和諧。坤甸市議會華裔副議長哈爾托諾和其他三名華裔議員在記者會上表示,希望市長給予華族市民歡度元宵節的機會,撤銷該歧視性政令,以符合廣大華裔族群意見。他們指市長的命令是根據短暫政治利益。
西加里曼丹省議會議長朱爾法德利也建議,坤甸市當局應包容各族多元文化,其實,此類華人民俗表演已舉辦多年,不能採取偏激政策加以禁止。華裔省議員肯尼庫瑪拉則指該政令違反憲法精神。
不過,由多個馬來族人團體組成的馬來人團結運動聯合會發表聲明,堅決支持市長有關禁止在公開場合舞龍舞獅的命令,並誓言要捍衛該命令。
由於華族抗議不得要領,華裔執業律師蘇達迪宣佈,將向國家行政法院提控,要求取消市長這項政令。
據了解,自前總統瓦希德發佈公元兩千年第六號政令,撤銷蘇哈托政府所頒限制及規範華人宗教信仰及民俗活動的一九六七年第十四號政令後,華人在傳統節慶中公開舞龍舞獅不再受限制,各地華人也在元宵節恢復神轎出遊等民俗活動。有人分析指出,坤甸市長突然發佈恢復限制及規範華人民俗活動的政令,輿論認為是開倒車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