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日訊】林靜萍回想起她的求學過程和工作歷練,就像電影情節「意外的人生」般,充滿曲折與新奇。她幼時立志長大後成為文藝作家,卻在大學聯考時選擇台大法律系就讀;畢業後順利考上台大法律研究所,卻僅對當時「冷門」的憲法和行政學感興趣;通過律師考試後,未立即執業,卻選擇到立法院擔任國會助理3年;後來,好不容易回到本行,不過時間只有6年,2002年5月便轉任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讓一干親友跌破眼鏡。她常因勇於追求夢想而創造一些意外的人生。
任職司改會和執業律師期間,林靜萍發現了台灣司法改革的迫切性,誠如她說的,「與其終日抱怨現況,不如著手進行改變。」因此在家人支持下,她毅然辭去高薪的律師工作,轉而全心投入司法改革,為提升人權、落實社會正義而努力。兩年執行長期間,她除了推動完成法律扶助法立法、刑事訴訟法修正、持續進行法官評鑑與法院觀察,並推動法治教育向下紮根、司法冤錯案救援、籌組民間聯盟專業監督司法院大法官暨正副院長人選之提名與建議、籌組廢除死刑聯盟、為刑事被告人權向大法官聲請釋憲等,總算繳出一張自認滿意的成績單。
2004年6月,林靜萍卸下司改會執行長職務,雖有若干工作機會等著她,但她一方面有感於法學專業知識之不足,另一方面也憂心國內從事人權教育與人權研究的法律專業人員不多,在家人鼓勵下,再次面對人生另一轉折,選擇於2005年仲夏負笈異鄉,忍受孤寂在美國西北大學法學院攻讀法學碩士與博士學位,並以國際人權法與與比較憲法作為個人的專攻領域,期盼學成歸國後擔任法學教職並為司改等盡一份心力,為台灣培育更多優秀的人權律師。
這次獲得中央社2008台灣十大潛力人物法律政治類獎項殊榮,遠在異鄉的她,雖然感到意外,但畢竟在內心深處,她始終認為每個人只要相信自己,勇於追求夢想,並且找到志同道合的夥伴一起努力,人人都是十足的潛力人物;至於她個人,即使人生充滿了轉折與變化,但在諸多親友及家人如同太陽般的守護下,終能綻放出生命中的一點光芒,也謹以此獎獻給他們。
林靜萍小檔案
出生日期:1968年
現職:
.美國西北大學法學博士班
學歷:
.美國西北大學法學院碩士
.台灣大學法律系學士
經歷:
.至理法律事務所律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國民大會國大代表
──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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