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兩岸三地最大的六合彩賭博總組頭盧伯賢涉嫌跨國洗錢與網路簽賭案,昨天台南高分院判刑定讞,盧被判刑4年、減刑為2年,犯罪所得約83億多元全數沒收,沒入金額創下國內司法史紀錄。
最大宗的跨國洗錢案
95年3月9日,嘉義檢方指揮警方偵破台灣治安史上最大宗的跨國洗錢案與六合彩賭博案,扣押現金5億餘元、面額計17億8000多萬元的台銀支票383張,並凍結海內外銀行犯罪所得63億餘元,盧被檢方依賭博等罪嫌起訴求刑4年,並求處強制工作3年。
台南高分院判決指出,盧伯賢與共犯王呈聰(同案判刑3年、減刑為1年半)從91年至95年被檢警查獲為止,在台中市經營六合彩簽賭站,供不特定賭客簽賭下注,每期獲利金額數千萬元甚至上億元,犯罪所得有台幣22億9千餘萬元、美金1億8879萬多元與港幣2536萬多元。
高分院合議庭法官指出,檢警原先在該集團中信銀帳戶查扣的 300萬元美金,因在帳戶遍尋不著,須扣除掉,這些犯罪所得換算成台幣約有83億多元,全數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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