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7日訊】 村上春樹以小說聞名、火紅,但我偏愛他的「非小說」,包括隨筆、報導文學,和這本《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
在「上班族帝國」的日本,村上春樹沒當過一天上班族。早稻田大學畢業,立刻自營一家「爵士樂俱樂部似的咖啡廳」,白天供應咖啡,晚上則是酒吧,「勞役型的馬」般日夜工作,幾年後,在神宮球場看養樂多燕子隊迎戰廣島鯉魚隊,一邊喝著啤酒,突然就想寫小說了。
他到書店買了一疊稿紙和一隻鋼筆,就這樣寫起來。《聽風的歌》得了新人獎,他繼續在打烊後的廚房伏案寫小說,直到三年後,把咖啡廳頂讓,專心寫作。
過著「些微奢侈的生活」─只見想見的人,盡量不見不想見的人─,少了白天的勞動,多了發胖問題。他決定以跑步,來維持寫小說的體力。
跑步,是一種極簡的運動。不需要同伴或對手,不需要特別的道具、裝備和場所。有路沒路,都可以跑。在城市跑,在鄉下跑;在日本跑,在美國跑,在歐洲也跑。
每天五點起床,跑步、寫作、三餐、讀書,「類奧運選手村」作息,每星期跑六天,絕不連續休息兩天。
他從氣喘吁吁跑完半小時,漸漸能參加路跑,迷上馬拉松,至今二十幾年,參加過二十幾次馬拉松。他說,卅三歲,是耶穌基督死去的年紀,史考特‧費滋傑羅開始凋落。「在那樣的年紀,我展開一個跑者的生活,雖然起步算遲,但也站上身為一個小說家的真正出發點。」
二十幾年後,他說,「我寫小說,很多是從每天早晨練跑路所學到的,很自然地從肉體上、實務性地學到。可以把自己嚴格逼到什麼程度,到哪裡才好?」他甚至說,如果成為小說家之初,沒有開始跑長距離,寫出來的作品,可能會有很大的差異。
我自幼是運動好手,短跑、游泳和球類都在行,唯獨長跑不行,體育課跑個一千六百米往往俯身乾嘔。賢夫十幾年前沉迷馬拉松,不分寒暑,起早摸黑,每天照表操課,樂孜孜的自找苦吃。我為愛走天涯,跟著他跑,在校園操場、健身房、山巔澗畔,蹣跚跑著;也鼓愚勇報名幾次路跑比賽,其過程,只能用「其情可憫」來形容。
村上春樹《關於跑步》,寫跑步的痛苦,字字句句喚起我當年的回憶,「對對對,就是這樣!」;寫跑步的快樂,我雖然只有少數幾次腦分泌達天人合一境界,但可以想像。
直接了當我手寫、我口述,精準無比。閱讀村上春樹的「非小說」,一樂也。
──原載《TaiwanNews財經文化週刊》(//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