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宗貞元進士李翱,去世後謚號為「文」。因此後人尊稱他為李文公。李翱生前由於得罪了宰相李逢吉,從中央的尚書省,被貶到邊遠的廬州當刺史。李翔生性偏激而耿直,從來不相信鬼神之事。當時有一個外地人李處士,住在廬州郡,他自稱懂得神仙的語言,能與神鬼溝通,所以,很多事都被他的預言說中了,全郡的人對他無不尊敬,就如同事奉神明一般。
李翱到任以後剛一個月,李處士便投遞上名片,等候拜謁。見面以後,李翱待客的臉色甚為傲慢,說道:「孔夫子是大聖人,連他老人家還說:『未知生,焉知死』,先生你能比孔子還高明嗎,居然既知生又知死?」李處士回答說:「話不能這麼說,難道您不知道晉朝阮生著《無鬼論》,他的文章可稱得起精辨宏贍,別人都不能駁倒他,但是最終他還不是親眼見到鬼了嗎?我現在想告訴您的是:這一半天之內,您的親人中間,就要有一個人患病,並且十分沉重。如果這是一個貪圖安逸、飲鴆止渴的人,那麼,他患了重病,是咎由自取,可以不去管他;如果不是這樣,而是一個懂得人情事理、並且富有感情的人,他遇到這樣的厄難,誰能坐視不救呢?」李翱聽了這話,覺得是胡言亂語,更加憤怒,立刻命人給他戴上鐐銬,關進了牢獄。
不料,當天李翱夫人的背上,便長了一個毒瘡,第二天,瘡裡邊就開始潰爛,夫人昏迷過去,一天一夜不吃不喝。李翱請遍當地的醫生來診治,但是竟無一點起色。李翱有愛女十個,都已成人,但尚未出嫁,她們圍繞在母親床邊,悲哀地痛哭。女兒們自然把母親的患病,怪罪於李翱的拘囚李處士。李翱以夫妻義重、兒女情牽,迫不得已,只得將李處士從牢獄中釋放出來,並向他祈求救治的辦法。李處士說:「你親筆撰寫一篇敬乞神明保佑的文章,等到夜間,我為夫人祈禱。我可以給你留下一道符,夜間把它和你寫的祈禱文章,一起燒掉,就能解脫厄難。」
臨離去之前,李處士又告誡李翱說:「千萬不要在箋紙上修修改改,或一再更換箋紙。其它就沒有什麼要做的了。」
這一次,李翱竟然相信了李處士的話,誠心誠意的立即開始,先把手洗淨,然後才虔敬地書寫起來。
但是,李翱生性偏激,而且多疑,在書寫過程中,一連寫了幾張箋紙,都有錯誤。他又想到不能違背答應過的話,於是又提筆再寫。一直到蠟燭的灰燼積了很深,李翱也確實書寫得疲倦極了,這才強打精神,終於寫成了一篇文章,而在文章中,還加改了一個字。時間卻快要超過了,李翱於是連同那道符,一起燒掉。
剛剛燒完,夫人的病疼便立刻減輕,全家人無不高興。天剛亮,李處士就來到府上等候拜謁,李翱十分感激他。李處士說:「災難是被免除了,但你寫的時間,拖得太久了。昨天一再告誡你:寫的文章中,不要有脫漏省略的地方,為什麼復注一字?」李翱說:「沒有呀!」李處士說:「您寫的文章就在這裡,您自己拿去看吧。」說著,便從懷中取出一張紙箋給李翔看,李翱一看:原來正是昨天夜間所燒化了的文章。李翱驚愕並且慚愧,立即站起來,向李處士施禮,下拜,並取出銀子厚厚酬謝。李處士竟然一無所取,告別而去,也不知他走向何處。
這期間,李夫人的病也痊癒了。全家人都講:「這事兒,太神奇了!」李翱說:「這世上確有神明,不得不信啊!」
(出自《唐闕史》)
──轉自正見網//big5.zhengjian.org/articles/2008/11/28/56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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