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格魯咬傷人 警察「訊狗」
【大紀元12月7日訊】未獲理睬 鄰居提告
王小弟被狗咬傷的左腹部,留有明顯咬痕。//自由時報
〔自由時報記者廖淑玲/虎尾報導〕狗咬人,狗主人算不算違法?警方還實際前往這隻咬傷人的狗的住處勘查,警察訊問後,認為狗主人也難脫過失傷害之嫌,值得家裡養有愛犬的飼主特別注意。
警方調查,家住台中市、8歲的王小弟,9月21日在雲林縣虎尾林森路外婆家時,被鄰居養的米格魯狗咬傷腹部,由於林姓狗主人不予理會,王父怒而提告,林姓狗主人以被害人的父親要他們全家人都要正式道歉,如此要求太過分,所以才不同意和王家人和解。
警方指出,王小弟被米格魯狗咬傷的左腹部,尚留有明顯咬痕,由於王父堅持提告,警方受理報案後,特別到林姓狗主人的住處了解米格魯狗的現況,儼然訊問狗狗的畫面,連承辦員警都說,受理「人告狗」的案件還是頭一遭。
警方會勘 飼主送辦
經過警方現場會勘結果,狗狗雖然是綁在屋內,但因屋子的鐵門都是打開的,綁狗的尼龍繩,長約10公尺,加上有彈性,所以,狗狗活動時還是會衝出到住宅外咬傷路人。
王父強調,孩子的外婆雖然與林姓狗主人住在同一巷子,但雙方都不熟,尤其事件發生後,林姓狗主人一家都不出面解決,他因此才堅持提告。
林姓狗主人則供稱,當天王小弟被狗咬到時,他曾表示要載小孩去看醫生但遭拒,事後他也表示願意以一萬元和解,未料,王父另外要求他及其父母親都要向王家正式道歉,讓人無法接受,所以才拒絕和解,警方訊問後,依過失傷害罪嫌將林姓狗主人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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