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峰控告施仁貴案>公益侵占 更二審改判無罪
【大紀元12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法務部長王清峰90年擔任律師期間,發起募款栽種肉桂樹,募得700多萬元,她質疑款項被伽俐基金會董事長施仁貴等人挪用,王清峰控告施某等人公益侵占,此案經多次更審越判越輕,台中高分院更二審日昨改判無罪。
法官認定施某雖挪用肉桂樹專戶款項,全用於公益支出,施某雖欠缺誠信,但沒有不法意圖,因此判決無罪。
此案是發生在921地震後,施仁貴等遊說律師王清峰募款,推廣災區種植肉桂樹,來取代檳榔樹,王對外以每株150元募款,募得700多萬元,全交給施仁貴。
檢方指出,當年王清峰募得款項後,種苗場尚無法交貨,王要求施設立專戶專款專用,施雖有設立專戶,但將肉桂樹專戶的錢辦理定期存款,將存單傳給王清峰取信,隨即就將存款解約,現金轉入施仁貴帳戶,或做為該基金會員工薪資津貼、又支應爽文工作站薪資或挪為石進芳競選經費,只買了3000株肉桂樹苗,花了45萬元。
案因後續訂購樹苗的支票跳票,樹苗商通知王清峰,王才得知上情,訴請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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