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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損企業捐贈違法 綠營提案刪除藍營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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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 5日電)政黨接受虧損企業捐贈違反政治獻金法備受關注,民進黨團提案刪除虧損企業不得捐贈政治獻金的規定;國民黨團今天認為不應刪除此規定,但應延長還款期限。

國、民兩黨不少捐款來自虧損企業,違反政治獻金法,監察院日前要求兩黨將捐款退還企業。現行政治獻金法規定,「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不得捐贈政治獻金。

民進黨團日前提出「政治獻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指出,營利事業是否有累積虧損,受贈者難以得知,且政治獻金專戶是開放式金融帳戶,任何人都可將款項匯入,受贈者查證有困難;另外,現行條文要求受贈者須在一個月短時間內全面履行查證義務,對於受贈者、捐贈者及相關主管機關而言,明顯窒礙難行。

民進黨團草案中主張刪除「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不得捐贈政治獻金的規定。

民進黨版本在10月底立法院院會逕付二讀,但最後遭封殺,民進黨團批評執政黨「毫無誠意」,民進黨版本在逕付二讀不成後,排定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

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晚間表示,國民黨團反對民進黨團拿掉虧損企業不得捐贈政治獻金的規定,主張應保留政治獻金捐贈者的相關排除規定。

不過,林益世認為,現行條文規定與政府機關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的廠商等11類企業不得捐贈政治獻金,的確有窒礙難行之處。

林益世說,國民黨團這會期雖然不會提案修法,但會在討論民進黨團版本草案時,建議延長受贈者歸還不當政治獻金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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