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4日訊】(大紀元記者柯玉立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4日通過「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學法」及「專科學校法」修正草案,開放招收陸生來臺就讀大專校院與大陸學歷採認。行政院長劉兆玄表示,院會通過這些修正案,具有開啟兩岸文教良性互動及實質交流的重要意義。
行政院強調,將嚴守「三限六不」原則,包括不加分優待、不會影響臺灣學生就學權益、不編列獎助學金、不允許校外打工或兼職、不會有就業問題、不得報考公職人員考試,以及限制採認之高等學校、限制來臺陸生總量和限制醫事學歷採認等。
基於大陸地區學生入學方式及名額等應與一般生有所區隔,為避免影響國內學生權益的考量,對特種生身分類別增列大陸地區學生,並將港澳學生納入。至於招收陸生的名額、方式、資格、辦理時程、施行日期等相關事項,將由教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招收陸生的限制數,是依據大專院校年度招生總量的0.5%至1%,大約1,000到2,000人。
就陸生學費問題,教育部目前暫定規劃方向由各校自主訂定。而且因為衛生署明確建議大陸的醫事學歷不予採認,將影響陸生不能來台讀醫事學系。
此外,為保障本國學生的權益,未來開放陸生來台就讀大專校院與放寬大陸學歷採認,仍有若干原則限制,包括陸生來臺就讀或考試均不給予加分優待、陸生來臺就讀的錄取管道不同於臺灣學生、政府不編列預算作為陸生獎助學金、陸生必須符合蚖O就學目的,不得於校外打工或兼職、陸生停止修業或畢業後不得續留臺灣、大陸地區人民依法不得報考我國「公務人員考試」(各級高、普、特考)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各種專業證照考試)、我國僅認可學術聲望卓著與辦學品質績優的大陸地區高等學校、限制全國招收大陸地區學生總數、限制大陸地區所有涉及我國醫事人員證照考試的學歷採認等。
劉揆指示教育部,秉持「階段性、漸進開放、完整配套」原則,持續研修子法、審慎推動相關措施,並適時妥為對外說明,以化解社會大眾對於政府開放兩岸文教交流之疑慮。
大學生懷孕生子可延長修業年限
雖然目前大學生懷孕可請產假,但各大學訂定的延長修業上限最多4年,休學最長只能休4年,大學女生若懷孕、請育嬰假,可能遭遇被迫放棄學業等問題。對此,為了具體維護女性學生就學權益,這次大學法第26條增訂,也同時增訂學生因懷孕、分娩或撫育3歲以下子女,得延長修業期限,具體維護女性學生就學權益。
同時為落實馬總統之婦女政策,體現大學校園在婦權保障及性別平等觀念的提升,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遴選小組的組成,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1/3以上,以提升校園性別平等的保障。(//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