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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商品
【大紀元12月31日訊】(據中廣新聞林麗玉報導)台北市有一位民眾,到百貨公司購買法國品牌「U Care」的魔力酵素,由於業者推出優惠價買一送一,消費者以為撿到便宜,一次買了四罐,而消費者好奇這一次買到的產品,外包裝有一塊標示被貼住,刮開來看,才發現買到的是過期的酵素,嚇到消費者根本不敢吃,消保官表示,業者販售過期商品,已經觸犯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商品標示法,除了過期商品下架銷毀,也應該賠償消費者損失。
台北市一位許姓消費者,為了改善緊張體質,造成腸胃排便不順的問題,使用法國知名品牌「U Care」的酵素,已經長達兩年,而最近這個品牌DM推出新春開運優惠買一送一的促銷,消費者以為撿到便宜,到明曜百貨的專櫃一次買了四罐,而原價將近4000元,促銷價換算下來只要1980元,不過買回家之後,消費者好奇,怎麼這次買到的酵素包裝上,多貼了一塊標示,沒想到刮下來之後,發現上週五才買的酵素,有效期限竟然只到九月底,已經過期了三個月,許姓消費者生氣的表示,發現產品過期,根本就不敢再吃,甚至還會懷疑之前吃的,是不是也是過期的黑心商品。
台北市消保官嚴浩芬表示,「U Care」這款魔力酵素產品,已經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商品標示法,另外疑似詐欺消費者刑事部分,會移送法辦,至於消費者買到類似的過期商品,業者應該要賠償消費者,包括精神、還有生理損失,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長姜郁美表示,對於過期商品,業者應該立即下架銷毀,對於商品過期遭塗改有效期限,延後三年,已經觸犯食品衛生管理法,可以罰處4到20萬元不等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