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12小時 扁遭羈押但不禁見
【大紀元12月30日訊】(據中廣新聞黃進恭報導)台北地院召開陳水扁案羈押庭,檢方極力主張羈押陳水扁,扁律師則強調陳水扁沒有逃亡之虞,希望能再次獲得無保釋放,審判長蔡守訓聆聽雙方陳述意見,審理時間長達近12個小時,合議庭認為陳水扁所犯重罪,裁定羈押但不禁見。
陳水扁案羈押庭從二十九號下午兩點召開一直持續到三十號凌晨零點四十五分,審判長蔡守訓聽完檢方及陳水扁律師雙方意見,決定再花一小時評議,卻拖了近兩個小時,歷史時間點定在凌晨兩點三十分,審判長蔡守訓以鏗鏘有力的聲音宣讀裁定主文,認為被告陳水扁否認犯罪,加上他所犯都是重罪包括侵占公有財物及榨取公有財物及收受賄賂,最重無期徒刑,最輕五年以上徒刑,裁定羈押陳水扁,但不禁見,就是保障陳水扁司法人權。
其實這樣裁定結果外界不感意外。回顧冗長審理過程,全部幾乎由檢察官及律師陳述意見,佔據大半時間。輪到審判長蔡守訓訊問陳水扁已是二十九號晚間十一點多,蔡守訓問陳水扁究竟在八年總統期間,有無將國務機要費使用在南線專案,扁說這是國家法益跟個人法益的抉擇,為掩飾機密外交J案才有所謂的南線專案,陳水扁始終避重就輕,審判長繼續追問,他才回答 J案有支領國務機要費。審判長也問扁九十六年九月十四號就被告林德訓馬永成辯論終結,但在這之前就將相關卷證資料核定為國家機密,是否干擾法院司法權運作還有訴訟審理,陳水扁回答絕對沒有,在案件審理中仍可以就國家機密事項作核定,沒有大法官627號解釋,沒人敢作這樣建議,就在審理結束前,陳水扁律師石宜琳也嗅到不尋常氣氛,趕緊為陳水扁緩頰強調他已是卸任總統,已沒有任何職權可以再這麼做,合議庭經過一個半小時評議,裁定陳水扁羈押但不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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