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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生議員退職金條例 東縣議會有求於聯誼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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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縣議會8月曾三讀通過「台東縣議員退職慰問金自治條例」,引來「自肥」批判,也被內政部解釋為「牴觸法令」,但縣議長李錦慧仍不放棄,今天將在全國正副議長聯誼會提案「請內政部解釋地方民代為有給職」,以利縣議員加入公保及支給退職金。

台東縣議員退職慰問金自治條例規定,曾任職屆滿兩屆、八年議員者,得請領退職慰問金,按年資最多可請領六十一個基數、約四三二萬元。這項自治條例一通過即引發各界撻伐,包括台灣東社等團體都批判此舉是赤裸裸的「自肥」,議員內部也有反彈聲浪,縣府及內政部都認為與「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牴觸,應屬無效。

台東縣議會也曾就此爭議兩度申請大法官解釋,但均得到「應以中央主管機關見解為準」的答案。

李錦慧認為內政部的見解是重要關鍵,因此今天將向全國正副議長聯誼會提案,請內政部解釋地方民代為有給職,則地方民代納入公保、支給退職金就變成可行。

李錦慧說,包括美國、日本、德國的地方民代都是專職,他認為為推動專業問政及提昇議政品質,台灣也應跟進,並相對保障民代權益,這絕非外界所說的「自肥」。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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