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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處理
【大紀元12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28日電)高雄縣大寮鄉潮寮國中、小學3度遭到不明氣體侵襲,由各界組成的專家小組今天下午討論後未找到排放元兇,但建議大發工業區內各工廠改善污水處理設施。
這個專家小組由縣府、大寮鄉公所、行政院環保署、工業局、大發工業區廠商聯誼會各推薦2人組成,由雲林科技大學教授謝祝欽擔任召集人,今天首次在大發工業區管理中心開會,判讀與討論行政院環保署、高雄縣政府環保局3次空氣污染案蒐集的相關數據、資料。
小組討論結論,不排除大發工業區污水處理廠是可能污染源之一。也提供預防空氣污染建議事項。
一、 工業區污水處理廠進水站應以密閉廠房操作,並進行排氣的除臭處理;處理污水過程中易產生異味氣體的設施應加蓋,減少異味氣體逸散到大氣。
二、發現異常增加的污水量或異常惡臭的污水排入污水處理廠,應追查排入來源;並要求上游廠商裝置流量監測紀錄器,檢測排放水質,並據實通報操作異常事故;對違反規定者訂定處罰條款,包括拒絕處理嚴重違規廠商的廢水。
三、工業區內外廠商的污水處理廠,如產生異味氣體應比照工業區污水處理廠的方式辦理,並進行廠內管理。
四、臭氣來源與工業區內外的廠商密切相關,因此,廠商製造過程使用原料與產品或副產品產生異味氣體,應限期申報可能發生的設施、排放口、製程、時機,以及事故記錄規定及查證方式,並規定在發生事故時應據實申報及因應,減少異味氣體的排放。
五、環保單位應會同工業區、學者專家及地方巡守隊代表,進行逐廠查核,如有申報不實或經檢舉或事故發生後經查證,發現未據實申報異常操作事故者,嚴重者勒令停工改善,經檢查確認完全改善後始得復工。
高雄縣大發工業區內有580多家工廠,各工廠廢水經過前置處理後,再排放到工業區污水處理廠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