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如玄:無薪假契約範本今公布
【大紀元1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鄭靜綜合報導)勞委會主委王如玄24日表示,無薪假定型化契約參考範本25日公布,只要簽署就有法律效力,員工在無薪假期間仍有主動終止勞動契約權利,可要求雇主依原契約給付資遣費或退休金。
不過,工商界認為,勞工和資方應共體時艱,如果訂定契約限制太嚴,將迫使企業不得不裁員。
除了勞委會已宣示的無薪假不列入平均工資計算,資遣費和舊制勞工退休金不受影響。勞委會官員表示,新制勞退金會列入無薪假契約參考範本,原則將維持原薪資提撥金額。
不過,勞委會官員承認,由於缺乏法律強制力,無薪假定型化契約只是參考範本,不能強制企業採用。
由於團結工聯等勞工團體23日到勞委會抗議,要求正式函釋企業片面實施無薪假違法;王如玄昨天上午首度公開回應勞團訴求指出,勞委會已經守住無薪假給薪不得低於新台幣17,280元基本工資底限。站在保護勞工權益的立場,如果勞雇同意縮減工時,將「鼓勵」企業使用契約範本,只要簽署就有法律效力。
她說,由於書面契約簽署後,勞工在無薪假期間仍有主動解除勞動契約的權利,因此,勞雇要訂定1個月、3個月無薪假都可以。勞工如果面臨無薪假問題,可撥打0800221459或 (02)85902866諮詢專線。
至於外勞政策調整方式,她指出,將由外勞政策諮詢小組討論。
對勞委會訂定無薪假定型化契約,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公會副總幹事羅懷家指出,訂定無薪假定型化契約不合理,無薪假只是短期措施,屬於突發狀況,只要符合勞基法、勞資雙方談妥即可。
羅懷家表示,如果無薪假相關規定太嚴格,將使這項措施失去彈性,企業也會裁員,他建議政府應該要保留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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