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規定企業裁員超10%須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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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0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0日電)全球經濟不景氣陰影愈來愈大,中國大陸重慶最新規定,企業裁員如果超過10%必須上報。

新浪網報導,重慶市勞動保障局發佈「關於加強我市企業規模性裁減人員監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規定,企業裁減人員時,應優先留用下列三類人員,並有六類人不得裁減。其中,一家幾口人,有老有小,僅靠一個人就業養家的職工,應優先予以留用。

報導表示,當前金融危機,讓一些企業陷入經營困難,有的企業開始透過裁員以降低支出。通知指出,因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的企業,可透過與工會或職工協商,適當縮短工時、降低工資,以避免裁員。確實需要裁員的企業,必須與職工平等協商,中止履行勞動合同。

重慶市勞動保障局負責人說,企業從業人員在500人以上、2000人以下,一次性裁員超過10%;或是企業從業人員在2000人以上,一次性裁員超過200人的企業,必須立即向當地政府和市勞動保障局報告。

報導表示,企業從裁員之日起,6 個月內需要重新招用人員,應當通知被裁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他們。且企業進行規模性裁員時,必須提前30天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相關意見,再提出裁員方案,內容包括:裁員範圍、數量及名單,裁減時間,實施步驟及被裁減人員經濟補償辦法。同時,企業必須提前15日向所在區縣 (自治縣) 勞動保障局報告裁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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