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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生涯

老闆養活員工,還是員工養活老闆?

前段時間聽一個朋友講到他的一個真實經歷,在一次公司的員工大會上,該公司的董事長對著全體員工講「大家為什麼不能體諒他,為了養活大家他付出了多 少心血,可是大家拿著他的工資卻不能努力去工作呢?現在人才多的是,不想幹的可以滾蛋」。董事長的話也比較管用,大會後許多員工就真的選擇了「滾蛋」-- 辭職,這位朋友就是其中一位。對於大量員工的「滾蛋」,董事長似乎有點後悔,派出部門經理去做工作,但是依然無法挽回局面。

也許這位企業董事長的確有難言之隱,但是他的講話卻無疑暴露了他在人力資源管理方面的思維模式,而且這樣的思維模式卻在許多企業老闆腦海中形成定勢---那就是我是企業老闆,你們是打工者,是我在拿錢在養活大家。

從簡單的邏輯角度講這些道理似乎是對的,因為的確是員工幹活,老闆給大家傭金,老闆在養活大家看似無懈可擊。

但是實際情況真應該是這樣的嗎?這個道理成立的一個前提應該是員工什麼也沒有做,老闆在做慈善活動,沒有任何代價在給大家發錢。否則按照經濟學的原 理,那就是員工的工作和時間是一種商品,老闆只不過是用工資的形式來購買員工的工作和時間,也就是說老闆和員工之間是一種交易關係,在交易存續期間是不存 在誰養活誰的問題,相反如果把員工當作交易的客戶來講的話,應該是員工在養活老闆,而不單單是老闆在養活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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