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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添財工程弊案 台南地院:未無故羈延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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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市18日電)台南市長許添財涉及海安路地下街統包工程弊案,遭台南地檢署求刑12年,許添財今天質疑台南地方法院為何還未宣判;台南地院說,此案尚未進入審理程序,地院未無故羈延。

許添財今天舉行就職7週年記者會,面對媒體詢問海安路地下街工程弊案官司,他說,海安路地下街工程先天不良,是個錯誤,他是以資源回收的概念處理,不能放著不管,妨害市區發展。

許添財表示,在處理海安路地下街工程的過程中,他從未想過要做壞事,不知為何被起訴,檢方起訴的事都不是事實,他的答辯已提出,不知台南地院為何還未宣判。

許添財說,他對此案有絕對的信心,不知是否他的答辯讓人無法找到反駁的理由,若是真的,就證明他是冤枉。

台南地院表示,許添財案於民國90年4月20日收案,案情繁雜,卷宗資料龐大,證物有299箱,卷宗有79宗,民國96年6月13日迄今,共開過20次準備程序庭。

地院說,當事人申請調查的證據甚多,地院正進行卷證的分類整理,未無故羈延,待有利、不利證據及相關爭點準備告一段落後,就能定期審理。

許添財涉及海安路地下街統包工程弊案,涉嫌圖利廠商逾新台幣2億元,南檢去年4月10日偵結起訴,許添財被求刑12年,其他另有3名市府官員及6名廠商員工也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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