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段早期對植物的觀察中,我遇到的一個重要問題是:如何適當地安排研究環境。實驗室裏外的日間活動頻繁,要找出植物的顯著反應並辨別起因非常困難,在紐約市尤其如此。我必須等到大樓幾乎空了才能開始,通常從入夜後一直工作到早上六、七點。當時的實驗室位於時報廣場中心,在四十六街和第七大道口上一棟大樓的四樓。即使到了晚上,外面經常還是很吵雜,但實驗室裏會安靜下來,植物還是會顯示穩定的讀數。
談到這點,我想提出植物也有地域性的觀念。想想如果你在距離實驗室七十到七十五呎的另外一頭,而一棵植物能夠感知到你的活動,那麼你會以為它也能感知街上的活動。
如同羅勃‧阿德雷(RobertArdrey)在其著作《地域法則》(The Territorial Imperative)(註2)中所描述的動物行為:顯然動物的感知力能涵蓋牠們自我界定的疆域空間。植物似乎也有這種能力。
舉個例子:一株植物被帶到一個新環境。經過一段時間之後,它似乎就能對通連的空間或房間中的動物活動產生感應。我所謂的動物也包括能接觸這株植物的人在內。植物的安全感似乎與能否接近它有關。例如:隔壁的辦公室與實驗室之間沒有通路,但辦公室內距離植物只有二十呎的地方也許就有人正在活動。除了少數例外情況外,這株植物並不會去感知這個與它無關聯的地方所發生的事。相反,它會對實驗室裏距離它五十或六十呎外所發生的各種刺激產生反應。
註2:羅勃‧阿德雷,《地域法則:對動物界中資產及國家起源的個人探索》(The Territorial Imperative: A Personal Inquiry into the Animal Origins of Property and Nations,Kodansha Globe,一九九七年)。菲利普‧透納(Philip Turner)主編(初版:Atheneum,一九六六年)。(//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