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分娩收費案覆核駁回 原訴人擬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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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8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香港人68歲男子霍兆榮,因不滿香港政府醫院向其內地媳婦收取3萬9千元分娩費用,進行司法覆核,但被高院駁回。霍兆榮認為高院的裁決在法理上犯錯,計劃提出上訴。

香港居民霍兆榮的27歲兒子霍春華,於2005年與29歲的內地婦人曾利霞結婚。去年曾利霞得悉懷孕,到香港公立醫院分娩。不過,根據醫管局去年2月1日起修訂的產科服務收費政策,曾利霞必須一次過支付最少3.9萬元費用,才能在本港公立醫院接受產前檢查及分娩。

不過,霍兆榮一家以綜援過活,無法支付有關收費,社署亦以曾利霞正在申請單程證來港、並未正式成為永久居民為由,拒絕資助曾支付產前檢查費用。霍兆榮其後便申請法援,代中度弱智的霍春華提出司法覆核,要求高院聲明有關收費政策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

落實新收費能減低醫院壓力

不過,高等法院昨日裁決,判霍兆榮敗訴,雙方各自繳付堂費。高院判詞指出,向非本地孕婦徵收分娩費用,目的是避免出現非本地孕婦在急症室分娩的危險情況,阻嚇走數現象。落實新收費亦能有效減低醫院壓力,因此是有確實及急切需要。

判詞指,內地人即使嫁給香港居民,都只是訪客,不能享有與香港公民同等的待遇,又指非本地孕婦與本地孕婦,遭受不同醫療對待,並不一定構成歧視。

而對於霍兆榮指港人內地孕婦的胎兒是屬於港人,可享有本港福利,判詞指,接受分娩服務的是媳婦,嬰兒並未離開母體,因此不會考慮嬰兒的權利。

霍兆榮聞判後在庭外表示,裁決在法理上犯錯,計劃提出上訴。霍兆榮指出,媳婦來港是家庭團聚,無理由被當成遊客,肚內的嬰兒也是香港人。禁止國民出世的行為,是犯上嚴重錯誤。

而醫管局則歡迎裁決,表示會維持現有政策,確保本地孕婦得到妥善和優先的產科服務。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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