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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
【大紀元12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17日電)消基會今天表示,以台灣和香港行動電話基地台數和國民所得換算,台灣2G電話通話費應調降27%到44%才算合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回應表示,將在明年檢討電信資費。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與秘書長吳家誠等人上午到NCC表達電信資費不合理的訴求。謝天仁表示,香港國民所得是台灣的1.8倍,但在撥打相同時間及簡訊則數所需電話費方面,台灣需要14美元,香港只需11美元,台灣比香港多出1.3倍。
若以系統成本計算,謝天仁表示,香港SmarTone基地台約3000座,中華電信2G基地台9200座,高出香港3倍多;換算成新台幣,中華電信網內通話是香港的4倍,網外通話更高達9倍。
謝天仁表示,若以基地台數量假設台灣業者的系統維護成本,約為香港的3倍,那麼中華電信2G行動188型費率網內互打必須調降27%,也就是網內互打由每分鐘新台幣4.8元降到3.51元,通話100分鐘後,省下130元,才符合等同香港的低資費。
謝天仁表示,撥打同樣的時間和簡訊則數,台灣消費者當月約需花費收入的0.9%,香港、新加坡則各只佔0.4%、0.6%;因此,以國民所得計算,台灣消費者的手機話費要達到與香港、新加坡每月平均的0.5%支出,則必須調降44%。
此外, 謝天仁表示,NCC要求2G行動電話必須連續3年調降費率4.88%,但調降的是最高費率,對大多數消費者而言,根本就是「看得到、吃不到」。
NCC營運管理處副處長黃金益表示,連續3年調降費率4.88%從2007年施行到2009年,NCC將在明年進行檢討,如果需要調整費率,必須給業者時間,並由NCC委員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