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稅捐處:97地價稅 北市尚有8萬多件未繳
【大紀元12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7日電)97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2月1日,台北市還有8萬餘件未繳納。北市稅捐稽徵處今天說,逾期繳納要加徵滯納金,最高可加徵到15%;如逾30日仍未繳納,將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台北市稅捐處表示,今年台北市發出地價稅單共82萬多件,稅額新台幣185億2000多萬元。截至12月15日為止,已徵起74萬多件,稅額157億餘元,徵起率90.27%。
稅捐處官員提醒民眾,依稅法規定,納稅人未依限期的12月1日前繳納地價稅,每逾2日要加徵1%的滯納金,最高可加徵到15%,如超過30日仍未繳納,將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官員指出,也就是在12月2、3日繳納可免加徵滯納金,但是4、5日繳納,則須加徵1%滯納金;6、7日繳納,加徵2%滯納金;8、9日繳納,則可加徵3%滯納金;以此類推,一直加徵到15%為止。
以地價稅額1萬元計算,官員表示,如延至明年1月才繳納,則加徵15%的滯納金達1500元。
因此,稅捐處提醒未收到稅單的納稅人,可就近至稅捐處所屬稅捐分處服務櫃檯,或以電話2394921轉181或182洽詢補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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