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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產總:勞委會不應放寬無薪假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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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5日電)經濟不景氣,陸續有企業實施「無薪休假」,使員工月薪低於基本工資,引發爭議。全國產業總工會今天發表聲明,指行政院勞委會不應放寬對「無薪假」的解釋。

全產總指出,如果勞委會允許雇主可以因排定無薪休假,而使全月薪資低於新台幣1萬7280元,形同棄守勞基法有關基本工資的規定,全產總不能接受。

全產總表示,勞基法對於工資的保護十分明確,為讓勞工因工作獲得的報酬能夠維持一定生活水準,所以有基本工資的規定,如果企業真的有營運困難,必須與勞工協商無薪休假,仍應符合法令,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上午表示,雇主須經勞工同意後才實施無薪休假措施,且即使低於基本工資,投保勞工保險依據至少一定要保住基本工資的新台幣1萬7280 元,勞工也應與雇主協商,退休金應以原來薪資水準提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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