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14日電)內政部營建署長葉世文今天表示,國家公園BOT未喊停,但陽明山、墾丁BOT因廠商得標後違法更改計畫內容,將要求廠商儘速修改實施計畫書,否則不排除朝主動解約的方向思考。
今天媒體引述葉世文指出,陽明山、墾丁 BOT(民間興建營運後移轉)開發案不是牽涉弊端,就是政府賠了面子也賠上裡子,因此正在檢討,將全數喊停。
葉世文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指出,陽明山、墾丁國家公園的 BOT開發案已在民國94年間標出,強調得標過程沒有問題,但廠商得標後更改內容,使目前的實施計畫已違反當初得標的原始條件,因此要求廠商必須儘速恢復最原始得標條件。
他指出,將儘速告知得標開發商,實施計畫書需更改的具體內容,若業者置之不理,不排除朝主動解約的方向思考。
葉世文解釋,以陽明山國家公園 BOT為例,當初招標條件除四個廠站的纜車系統外,山上站還包括簡單的餐飲設施,但得標廠商卻變更計畫,不僅包含大面積的餐飲設施,還有房間數逾百的旅館。
他表示,陽明山國家公園纜車開發案發生弊案,前任官員已被判刑,廠商變更計畫不合法,必須回歸原始招標條件。
葉世文表示,國家公園以 BOT方式引進民間資金開發,可以理解廠商得標後,為自身最大利益有不同作法,但環境保護也很重要,「當初招標的條件是什麼就是什麼」。
他表示,墾丁國家公園 BOT案中,因二塊地相鄰,招標條件中,兩塊的建蔽率都應該在5%以內,但得標開發商卻以兩塊地相加後的平均建蔽率低於5%為標準,同樣違反招標條件,將要求業者更改實施計畫書。
葉世文強調,國家公園 BOT絕無全面喊停,是要求廠商修正違反招標條件的計畫內容,廠商若不服可走公共工程的爭議仲裁機制,初步營建署將不會主動解約。
BOT是指政府將公共工程交由民間投資興建,並經營一段時間後,最後再由政府回收經營權,通常適用於有自償性的公共建設,可提高民間參與的誘因,也可加速政府公共建設的效率及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