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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
【大紀元12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11日電)行政院長劉兆玄今天表示,菸害防制法新規定明年1月11日實施,衛生署應加強宣傳,政策推動不能有閃失。衛生署透露,劉兆玄最近可能戴上「禁菸胸章」,倡導公共場所不吸菸。
劉兆玄上午主持行政院會,聽取衛生署長葉金川報告「菸害防制法修正案與推動情形」後裁示,衛生署應做好各項整備工作,持續加強宣導,協調撤除公、民營事業單位室內吸菸室,並在職場設置明顯禁菸標示,提供民眾多元戒菸協助與諮詢服務。
葉金川表示,為加強宣傳,已請各部會要求所屬機關完成禁菸標示,並特別針對各地警察局、派出所、郵局、農漁會等溝通。
此外,為擴大宣傳效果,衛生署透露,劉兆玄近期可能會戴上「禁菸胸章」,親自宣導公共場所不吸菸。
葉金川指出,菸害防制法新規定要求菸品容器須標示健康警示圖文,最主要的改變是擴大禁菸場所至三人以上室內工作場所、餐廳、商場、網咖、KTV、車站與旅客等候處等。
此外,新規定還禁止菸品廣告、促銷與贊助,及禁止菸商採用淡菸、低焦油等誤導文字及禁止兒童少年、孕婦吸菸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