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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法
【大紀元12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0日電)法務部長王清峰今天表示,關於羈押法修正問題,法務部將參考聯合國相關公約、外國立法例,做全面性檢討,拜託大家給法務部一點時間,相信法務部。
總統馬英九昨天接受民視專訪時指出,羈押法從民國40幾年制定迄今,都沒有修改過,確實值得檢討,並關切偵查中遭羈押者與判決確定服刑者待遇相近的問題。王清峰下午在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召開檢察長會議記者會後,面對媒體時作上述表示。
記者會當中,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表示,法務部對於審前羈押問題將於11、12、15日三天召開公聽會討論,同時也已經成立專案小組,研究適當的羈押方式。
檢察總長陳聰明指出,世界各國都有審前羈押的制度,只是可羈押的時間長短不同而已。對於國民黨籍立委謝國樑曾表示將羈押時間縮短為一個月,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陳聰明認為,現行的羈押時間長短還算適中,但是羈押方式的確可以檢討。
對於雲林縣長蘇治芬遭到羈押,雲林地檢署檢察長劉家芳表示,這個專案的執行經過充分交換意見,因為有白手套尚未訊問,且有證據判斷蘇治芬涉有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因此聲請強制處分。
劉家芳說,雲林地檢署顧慮到蘇治芬的縣長身分,跟監一整晚後才在凌晨搜索,派出女性調查員、檢察事務官、並且沒有上手銬。不過,劉家芳也坦承,檢方有做檢討的必要,往後可以更「溫和」一些,不要用這麼「激烈」的手法,將會深切檢討。
他說,檢察官只是有理想、企圖心、想為社會做點事,希望能夠有廉能的政風,他確信檢察官沒有黨派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