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馬英九:保障人權 政院將提兩國際公約

人氣: 4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2月10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總統馬英九選在國際人權日的今天表示,行政院院會明天將再次通過政府早已簽署的公民及政治、經濟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盼立法院儘快通過,使台灣的人權保障制度化。

總統上午應邀出席228受難者遺族何欣怡在台北228紀念館舉辦的「搖到外婆橋─錄像、藝術、228」特展開幕時,指台灣曾發生228事件、白色恐怖時期,人民因冤案、假案、錯案導致人權被侵害事件。

馬總統說,過去政府曾做錯事,錯誤可以被原諒,但歷史不能忘記,盼世世代代都能記取歷史教訓,避免再次發生人權侵害事件,也希望受害者遺族卸下歷史包袱,化為未來前進的動力。

對於台灣之前曾發生228事件等侵害人權事件,總統引用獲諾貝爾和平獎的南非大主教屠圖(Tutu)「沒有真相,就沒有和解;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及緬甸人權鬥士翁山蘇姬(Aung San Suu Kyi)「暴力不是問題癥結,仇恨才是」談話。

希望立院通過國際人權公約
落實人權保障制度化

總統上午出席「2008亞洲民主人權獎」頒獎並致詞說,二次世界大戰時,世界人權受到嚴重摧殘,聯合國成立後通過「世界人權宣言」,不論各國有沒有簽字,都具拘束力。

他說,政府雖然早在1966年就簽署聯合國通過的兩項重要國際人權公約,一個是「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一個是「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這兩個合約,是重要國際人權法典,內容是闡明人類基本人權,希望人人在經濟社會文化與公民政治權利上,享有自由及保障。

馬總統表示,中華民國當年也簽字;但40多年來,立法院都沒有通過,民國90年後,行政院四次送立法院都沒有順利通過。以致台灣的人權保障沒有制度化。

為接軌國際並使人權保障制度化,希望外交部能在明天行政院會提出1966年聯合國通過的兩項重要國際人權公約,送立法院通過,再經他批准後,依國際慣例送國際機構存放,這才是把國際人權規範在國內真正落實。

立院為何遲未能通過兩人權公約

至於為何立法院遲未能通過上述兩項公約,中國國民黨智庫國家安全組召集人陳錫蕃曾撰文指出,當初簽署公約,代表中華民國並不反對。但因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就有人說即使立法院通過,也無法向聯合國秘書處存放批准書。

陳錫蕃表示,但統獨爭議出現後,兩公約第一條條文「所有民族均享有自決權(self-determination),根據此種權利,自由決定其政治地位並自由從事其經濟、社會與文化之發展」,引發反對批准者擔憂獨派人士曲解條文文字,主張公民投票(Plebiscite),由人民自決政治前途。

外交部:盼立院速審兩項人權公約

外交部發言人陳銘政今天表示,為彰顯中華民國重視人權,外交部多次將公民
與政治權利國際等兩公約施行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但迄今未通過,將再向行政院提案,盼立法院速審。

陳銘政說明,行政部門很努力推動這兩項公約,近期內會在總統指示下儘速再提案送行政院,未來也會積極與立法院溝通;一旦通過後,將向聯合國申請存放「加入書」,以彰顯中華民國重視人權的成果。

兩項國際人權公約精義

按照聯合國憲章所宣布的原則,對人類家庭所有成員的固有尊嚴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權利的承認,乃是世界自由、正義與和平的基礎。確認這些權利是源於人身的固有尊嚴。

按照世界人權宣言,只有在創造了使人可以享有其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正如享有其公民和政治權利一樣的條件的情況下,才能實現自由人類享有免於恐懼和匱乏的自由的理想。

各國根據聯合國憲章負有義務促進對人的權利和自由的普遍尊重和遵行,認識到個人對其他個人和對他所屬的社會負有義務。
(//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