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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忠歡:楊佳受過酷刑嗎?

【大紀元12月1日訊】我曾於1984年因殺單位領導而被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與楊佳一樣,判決前被關在上海市第一看守所,判決後即被送到上海市提籃橋監獄一號監死刑監房羈押,體驗過「死牢」生活,遭受過酷刑。

「死牢」3.3㎡;關一名死刑犯,兩名看管死刑犯的犯人,另加一名因監房緊張而寄住「死牢」的犯人,共關四人,人均0.825㎡,睡地板, 四人吃喝拉撒全在這3.3㎡裡。監獄伙食分:不勞動、輕勞動、重勞動和特殊勞動四種;死刑犯的伙食屬不勞動,最差;其他犯人還可以用錢買些食物和日用品,死刑犯既是有錢也不能買食物和日用品;若其他犯人送吃的給死刑犯,就是違紀,要受懲罰。

死刑犯一般被「前銬」(雙手被手銬銬在身前),如鬧「情緒」,既是一點點的「情緒」,也會被獄警狠打和電警棍猛電,打過電過後就被帶上腳鐐,反轉手臂到身後「後銬」,而且手銬的鏈子被收至最緊,腕口也被收至最緊,還用皮帶銬把雙臂緊緊捆住,吃喝拉撒全都由看管犯照料。最難受的是到第三、四天,雙肩膀臂發脹發麻,腦袋發脹發痛,生不如死。過了這一關,以後就麻木了。這種懲罰至少十天。上述酷刑,我都受過,不知楊佳受過嗎?

上海市民俞忠歡 200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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