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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工業局推污泥資源化 年省4500萬元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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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五日電)工業區污水處理廠每天都要處理大量污水,並產生含不同成份的重金屬污泥,經濟部工業局還必需花錢請廢棄物清理機構清理,工業局自去年試辦將污泥資源化,作為水泥替代原料、製磚、回收金屬等,每公噸污泥處理費立刻節省新台幣1000元,22座污水處理廠可年省4500萬元公帑。

台灣可供掩埋土地嚴重不足,工業廢水污泥產生量逐年增加,目前以掩埋作為最終處置的方式已不符合環保精神且日益困難,為了降低環境負荷、有效的利用資源,工業廢水污泥資源化再利用已是未來趨勢。

工業局永續發展組副組長楊伯耕表示,工業局從96年優先針對龍德等22處污泥產生量較大的污水處理廠進行污泥成分及特性檢測,並依據污水處理廠區域性及現有污泥再利用管道,規劃再利用用途。

這些用途包括可作為水泥替代原料、製磚、水泥製品或粒料原料、有機質肥料或培養土原料及金屬回收等。楊伯耕指出,原來每公噸污泥處理費約2800元,不同區域有不同價格,而且處理費不斷升高,但污泥可以資源化後,相對每公噸處理費省下1000元,年省4500萬元,再加上資源化產品銷售利益,效益更大。

更特別的是,污泥資源化新產品在重金屬溶出試驗中也非常低,比土壤中所含的量還少,因此不會傷害土地,不過由於行政院農委會要求這類污泥製的有機質肥料或培養土原料等必需進行「肥料登記」,並規定只能用於園藝,不能用於生產農產品。

另外,工業局今年再針對新營工業區污水處理廠污泥,建立再利用作為燒結型粒料的最適化燒結溫度、燒結時間及原料配比等試驗。楊伯耕說,試驗結果顯示,工業區污水處理廠污泥可作為主原料,並與黏土燒結成輕質粒料。

這種輕質粒料可替代天然砂石,應用於製作結構用輕質混凝土或非結構性輕質混凝土,具有抗震、隔熱、隔音與防火性能,對於建築物具有節能的功效。目前日本建築法規已規定摩天樓必需在鋼骨結構外搭配輕質粒料。

由於國內對輕質料粒接受度還有努力空間,楊伯耕表示,工業局將儘速送輕質料粒的燒製等過程與產品申請CNS國家標準,並和公共工程委員會協商,只要獲得CNS國家標準,未來才能被列入公共工程可採購的建築材料,屆時才能擴大輕質粒料的用途,並解決去化污泥問題,同時亦節省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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