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高雄旅展 有人買到無效住宿券
【大紀元11月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侯千絹、劉力仁/綜合報導〕旅展搶便宜,小心搶到「壁紙」!
業者賣出 旅館不認 訴訟中
有位葉姓消費者去年在高雄旅展花錢買到一張無效的住宿券,旅館業者宣稱,未與旅遊業者簽約合作,導致消費者在旅展購得的住宿券無法使用,旅展業者與旅館雙方正在訴訟中。
屏東縣政府消保官程俊最近接獲投訴,一位葉姓民眾去年在高雄旅展向國內一個旅遊聯盟購買兩張住宿券,兩家飯店分別位在台北烏來及屏東墾丁,烏來之旅順利成行,但向墾丁的飯店訂房,業者卻以未與這個旅遊聯盟簽約合作為由拒絕,無辜的消費者以一千四百九十九元購買的住宿券無法使用。
消保官程俊提醒,在旅展等大型旅遊產品銷售平台購買的住宿券,消費者除了價錢外,還需要特別留意券面上是否以文字載明履約保證機制。
程俊舉例說,國內百貨公司或量販店都會在禮券上載明與銀行、保險業或具市場佔有率的同業執行履約保證,一旦買賣雙方出現類似爭議,消費者權益才會獲得保障。
此外,最近有位台北消費者購買屏東墾丁一家五星級飯店的套裝行程,禮券不慎遺失,但這名消費者記得禮券編號,希望飯店補發,但飯店表示,券上註明「本券為有價證券,如有遺失、遭竊或毀損,恕不掛失或補發」。
程俊提醒,禮券屬於無記名證券,視同現金,消費者務必妥善保存,否則很難要求業者補發。
觀光局提醒履約保證機制
觀光局主任秘書吳朝彥表示,觀光局去年4月起推動「履約保證機制」,要求觀光旅遊業、旅館、民宿業者若販售禮券或優惠券,必須提供足額擔保品、銀行戶保或業者之間連帶保證,違約時進行賠償,否則不得銷售。
消費者打算購買旅遊券時,除了要問清楚銷售單位(譬如旅遊聯盟 ),自己屬意的飯店是否真的有加入聯盟之外,通常加入旅遊聯盟的飯店,都會採行在現場派員解說或放置廣告文宣等聯合促銷舉動。
觀光局也會要求各類旅展的主辦單位,確實查核參展廠商是否真的有「履約保證機制」,過濾不肖廠商,消費者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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