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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抗議廣告遭警關切 北市綠營議員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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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三日電)為向中國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抗議,台北市議員簡余晏、陳建銘在北市中山北路上刊登國旗圖案巨幅廣告,但提供掛廣告的屋主卻遭警約談。陳建銘等人今天表示,有民眾穿紅衫搖五星旗卻沒事,拿國旗、掛國旗者卻有事,不知政府標準為何。市府表示,議員刊登的是抗爭標語,不屬廣告。

台北市長郝龍斌對相關問題說,警方如果要撤除相關看板或廣告,主要依據是有無申請,一切依法行事。

簡余晏、陳建銘兩人在台北市中山北路與長安東路口租下一面廣告牆,帆布廣告除有一面大國旗,廣告內容訴求「共匪滾蛋,台灣不是中國的」,租期半個月。陳建銘表示,上午懸掛後,屋主即遭警方留置派出所,要求廣告商撤除廣告。

陳建銘說,廣告牆的廣告架不是今天才有,日前都是刊登房產廣告,由於廣告到期,他們才付費向廣告商租用刊登廣告,此外,廣告架原來就有,廣告業者平時更換廣告內容也不須向市府申請。

陳建銘質疑,陳雲林來台,民眾拿國旗傘、刊登國旗廣告遭警方制止,圓山飯店旁有民眾穿紅衫搖五星旗沒事,不知政府標準何在。

警方今天通知建管處協助拆除,但北市府建管處科長李錦池表示,廣告的宣傳對象為不特定的人事物,市議員刊登的廣告為抗爭標語,不應視為廣告,應由警方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不過北市府與警方均未採拆除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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