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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財政部:地價稅繳納 順延至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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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9日電)財政部賦稅署提醒國人,民國97年地價稅已自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原至30日截止,因適逢例假日,依法順延至97年12月1日。

財政部表示,逾期繳納稅款者,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

地價稅繳納管道,包括現金臨櫃繳納、便利商店、信用卡、轉帳繳納、自動櫃員機、電話語音、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納等七種管道。

賦稅署指出,稅額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者,納稅義務人自開徵日前5天(即自今年10月27日)起,即可到萊爾富、全家、統一及來來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但需自行負擔手續費6元,並保留交易明細表及加蓋便利商店店章繳款書收據聯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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