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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團體推動制訂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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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市25日電)多個兒童福利團體有感於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對兒童保護不夠週延,台灣家扶基金會今天結合多個兒少團體提出「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希望早日完成立法。

家扶基金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人本基金會等兒少團體,下午在家扶基金會舉辦的公聽會中,呼籲儘速通過「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立法,不要因大人一時的疏忽,造成孩子身體及心靈上不可挽回的傷害。

公聽會中,還有多名家扶小朋友輪流喊出「我不要一個人在家」、「我希望娃娃車不要擠那麼多小朋友」、「我不要會讓我受傷的溜滑梯」、「我希望公園沒有危險的盪鞦韆」、「我不要被別的小朋友欺負」,最後更一起高喊「我們需要安全權」。

家扶基金會副執行長何素秋表示,在家扶基金會96年新增的1075名受虐兒童少年中,就有 417位兒童(近四成)是因為大人的疏忽而受到生命威脅。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中,有關對兒童及少年不得有的行為,僅單列「遺棄」一項,事實上,在家扶所介入保護的孩子中,僅有2%的受虐原因是遺棄。

台中縣家扶中心社工專員周虹君以自己三年前曾受理的一件個案為例指出,三名從小四到高一的兄弟,因為父母離婚後與父親生活,但爸爸需隨工地遷移,無法在家照顧,三兄弟因飢寒交迫到超商偷泡麵,老大因而進入觀護所,台中縣政府卻以「不到具體身心虐待」標準,無法強制安置讓三兄弟在健康環境中成長。

何素秋說,為了彌補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中缺漏的安全權、健康權、社會參與權、遊戲與休閒權、司法權等保障,希望能立法通過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取代現行法令的不足,讓兒童的保護更完善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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