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音社到兩岸合製紀錄片 光啟社見證電視史
【大紀元11月23日報導】光啟社50周年專題報導(1)(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23日電)從老三台到有線電視,從白嘉莉到五月天,從創始的錄音社到與對岸電視台合作拍攝紀錄片,光啟社陪觀眾走過50年,見證台灣電視史,也堅持教育理念和節目品質,廣獲傳播界推崇。
天主教耶穌會卜立輝神父1958年在台中創辦光啟錄音社,是光啟社的前身,主要製作音樂節目及廣播劇,免費提供給全台灣各電台;後來,為廣播劇節目品質及錄製節目方便,1960年將錄音室遷至台北。
在彩色電視興起、黑白電視被淘汰的60年代,卜立輝神父到處蒐集黑白電視製作設備,1960年終於可以架設一組閉路電視,並舉辦工程、節目製作、演員及主持人訓練班。
1961年,光啟社支援當時教育部架設簡單電視控制室,也在教育部正式申請登記為「財團法人光啟文教視聽節目服務社」,簡稱「光啟社」。
光啟社在1963年製作台灣第一部電視劇「母親」,在教育電視台播出。1965年成立電影部,製作第一部16釐米紀錄片,同年也成立動畫部,完成第一部彩色動畫影片「石頭伯的信」。
光啟社開創高水準戲劇與歌唱節目,捧紅白嘉莉、張小燕等藝人,當紅流行歌手如五月天樂團等,也曾到光啟社錄製節目;首開為兒童量身打造的布偶節目,「婆婆媽媽」和「爆米花」等節目引領風潮。
此外,光啟社也錄製叫好叫座的知識性節目,包括播出「生活廣場」、「尖端」、「柯先生與紀小姐」、「新武器大觀」等,其中不少獲得金鐘獎肯定。
近年來,光啟社也拍攝重量級紀錄片,包括歷時4 年的「101金融大樓興建工程」、與大陸江蘇電視台合作拍攝「徐光啟」、「湯若望」等。
過去光啟社利用國外基金會的贊助,免費製作節目給各媒體;但隨著節目製作費日增、國外補助減少,財務出現危機,最後決定向各媒體收取節目製作費,同時重組內部組織架構。
光啟社是非營利機構,待遇不如一般電視台,多年來致力培訓傳播人才,但當有新電視台成立,總是流失一些人,因此有「光啟訓練班」稱號。光啟社以開闊心胸面對這個現象,只要人才專長獲得發揮,也是光啟社教育功能的展現,更是光啟社影響力的延伸。
影視產業競爭日益激烈,觀眾口味也捉摸不定,光啟社期許未來仍將持續從教育文化和社會關懷角度,製作優質、多元的節目,過去50年是傳播界的榜樣,未來50年也將繼續扮演積極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