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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將修法 陸配合法入境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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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文昌蓉台北報導)台灣擁有20多萬名的大陸配偶,賴幸媛昨天表示,政府將放寬大陸配偶在台灣工作和居住之法令規定,包括取消配額、設籍5年限制。同時將修法,未來大陸配偶只要合法入境並通過面談就可工作、申請定居年限從8年變成6年、並取消繼承限額新台幣200萬元限制。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21日上午接見「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及「新移民勞動益促進會」代表時表示,過去因為「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與定居的配額」的問題。有大陸配偶來台超過8年了,小孩都上學了,當媽媽的還是無法取得身分證。也有陸籍配偶因為配額,而無法與在台的伴侶團聚。

這次內政部將大陸配偶申請定居之數額予以取消,同時也取消大陸配偶在台設籍後需滿5年,才能申請大陸前婚子女來臺定居之規定。目前這兩項規定內政部已完成行政作業程序,將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即可施行。

至於涉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部分,陸委會提出的修正版本有5點,包括大陸配偶只要合法入境,並通過面談後,毋需申請許可,也毋需等待兩年,即可在台工作。同時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時間,將從8年縮短到6年。

賴幸媛表示,如此陸籍配偶不必再擔心像以前一樣在家吃閒飯,成為另外一半的負擔。

而過去曾發生大陸配偶在鄰居麵攤打工,幫助家計,因為沒有工作許可,結果被遣送出境,引發警察機關裁量權力過大的問題,陸委會則增訂強制出境大陸配偶前召開審查會之規定,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其他修正還包括取消大陸配偶繼承不得逾200萬元之限制,以及有關父母與子女間之法律關係,將現行需依父親設籍地區之規定,改為依子女設籍地區之規定。陸委會將於近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並已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審議法案。

對於不涉及兩岸條例修正之部分,陸委會也已協調內政部儘速檢討相關規定,包括放放寬大陸親人來臺探親及探病之規定。至於放寬結社權、收養子女等規定將列為下一階段研修重點。

賴幸媛表示,陸委會作這些改變的同時,必須考量社會觀感,而面對社會既有的成見,仍需大陸配偶在職場、社區生活中共同努力,積極參與、爭取台灣社會更多的認同。(//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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