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立編譯報導)南澳省政府已採納嚴格的新法規,禁止7歲以下的兒童坐在汽車前排座位出行,除非其它座位已經坐滿了別的7歲以下兒童。如違反此法規,將被當場罰款,罰款最高金額為280元。新法規明年下半年開始實行。
有關兒童乘車安全的道路新法規將於明年下半年開始實行。如乘客(包括兒童)沒有繫好安全帶或沒有使用符合規定的兒童座椅,司機將被扣最多達5分。
依據上週由南澳道路安全部長佐羅女士(Carmel Zollo)公佈的方案,7歲以下的兒童將強制使用適合尺寸的兒童座椅。
而根據現行的道路法規,在機動車中,12歲以上的兒童可以使用成人安全帶作為安全固定方式。去年6月澳醫學期刊上發表的一份報告發現,在發生交通意外時,使用成人安全帶的兒童受傷的可能性遠遠高於使用兒童座椅的兒童。
新法規要求:6個月以下的嬰兒必須使用面朝後方的兒童座椅;6個月至4歲的兒童可選用朝後或朝前的兒童安全座椅;4至7歲的兒童須使用面朝前方的兒童座椅,或帶有經正確調整並繫緊的安全帶的升高座椅,或兒童安全位。
佐羅女士說新法將為兒童在隨車出行中提供更大的保障,並將「對減少交通事故傷害大有裨益」。「不幸的是,在南澳道路系統中發生的車禍每年導致近60名12歲以下的兒童死亡或重傷。」她說,「傷亡的兒童中有超過三分之一的是7歲或7歲以下的兒童。而在受重傷的兒童中有四分之一是因為在出車禍時沒有繫好兒童座椅。」
佐羅女士表示新法要到明年才付諸實施,這給了家長們充足的時間去購買所需的兒童座椅,或對他們的車輛進行必要的改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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