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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8日訊】(據中廣新聞李人岳報導)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修正案,除了增訂主管機關可以前往動物用藥品的相關場所,稽察藥品和使用情形之外,同時也加重了製造、販售與運送動物用禁藥、劣藥的罰則,如果觸法,最重可能被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450萬元以下罰金。
水產或畜產品非法添加禁藥、假藥,導致殘留影響消費者安全的消息時有所聞,為了讓動物用藥品的販售、流通和管理更為嚴謹完善,立法院18日三讀通過「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修正案,經濟委員會召委邱鏡淳說明,這項修法的重點在於罰則的修訂。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補充,修法的重點主要針對禁藥、假藥的供應與製造商加重處罰。修法後的條文規定,製造、輸入、分裝、販賣、運送動物用禁藥、假藥和劣藥,最重將可能被處以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450萬元以下罰金。條文也明定主管機關可以派員前往禽畜和水產養殖場與飼料製造廠,稽查藥品的使用情形,並可做生體抽樣檢查,業者不得拒絕或妨礙、規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