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孫友廉、劉志原、何瑞玲、項程鎮、吳仁捷/北縣報導〕前總統陳水扁以絕食抗議司法不公的意志十分堅決,昨天入所第二天仍然未進食,律師鄭文龍昨天上午至台北看守所探視後轉述,扁將「哀司法已死」、「反威權反共產反獨裁」等心聲整理成十項聲明,並為了堅守信念決定「禁食」,迄昨天上午精神還不錯。
十項聲明為哀司法已死、悼民主退步、甘為台灣人民坐黑牢、願為台灣國犧牲生命、反威權反共產反獨裁、要主權要自由要民主、顧台灣拚中國、台灣中國一邊一國、起來吧潦落去、嘜放棄,咱一定會成功。
北所密切注意 必要時將送醫
鄭文龍指出,扁自11日上午到特偵組應訊起,僅在12日清晨,等待聲押庭裁定時喝豆漿、吃蛋餅,其後就只喝水未再進食,連台大開出右肩傷藥也沒吃,他勸扁要保持體力應付訴訟,但被拒絕。鄭文龍並說,扁除血壓略高外,精神還算不錯,絕非外界認為要藉「禁食」聲請保外就醫。
據了解,陳水扁昨天只喝水,一天就喝了四千CC,北所囑咐醫療人員每天二次入房為他量血壓脈搏,密切注意健康狀況;所方說,扁若繼續禁食,達昏厥程度經評估需緊急就醫時,將會馬上戒護送往亞東醫院。
鄭文龍說,扁認為全案有「未審先判、奉命起訴」跡象,首先,特偵組逮捕狀時間寫三時五十一分,未說明是上午或下午,但他九時三十分左右才到特偵組,下午四時多至台北地院,特偵組不是早有準備,就是作業草率。其次,檢方聲押,卻能立即拿出二十多頁理由書和多箱證物資料,而被羈押房舍四十六號,才剛粉刷,可見早有預設立場。
檢強調依證據辦案 絕無外力
針對扁質疑,特偵組說,檢察官依法律憑證據秉公辦案,絕無外力涉入,逮捕書是依「例稿」填寫,沒有問題。全案是司法案件,扁將此案當成政治事件,檢方尊重他的權利,但還是會依法處理。當初約談有先預想三種可能,一是請回、二是交保,聲押則是最後手段,後來由在場七名檢察官討論四十分鐘,才一致決議聲押,並向檢察總長報告。
對於扁禁食,特偵組說,相信北所會妥適處理。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則指出,看守所收容被告應以自己身體為重,唯有健康身體,才能為本身清白奮鬥。
在北所外,昨天持續有群眾聚集。民進黨北縣議會黨團張瑞山等議員率眾前往抗議司法不公,因集會並未申請,警方兩度舉牌警告,現場一度緊張。縣議員們還進入接見販賣部,打算寄送金萱茶及衛生衣給阿扁,但詢問得知扁已逾一天兩千元的寄物額度,只好決定改天再來,繞行北所周邊道路後解散抗議隊伍。
昨天上午,另有台灣西書公司負責人吳文清,表示受吳淑珍所託,來購買筆、紙、洗髮精等給扁,也未送成,他同樣表示今天還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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