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2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葉兵2008年11月11日華盛頓報導)中國湖北省天門市眾多城管人員在野蠻執法過程中毆打拍照者致死案件一審宣判,涉案的四名原城管及環衛負責人分別被判刑3到6年。被害人親屬表示量刑過輕,將依法提出上訴。
湖北省潛江市人民法院星期一判處城管打死拍照男子案的主要被告原天門市城管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孫代榜有期徒刑6年。與此同時,原天門市環衛局局長熊巍被判5年,原天門市城管局城南執法大隊長鄢志明被判5年,原天門市城管局城北執法大隊長胡落紅被判3年。
此案於2008年1月7號發生在天門市竟陵鎮灣壩村,當時路過那裏的天門市水利建築工程公司經理魏文華髮現一群戴著頭盔的城管人員因為填埋垃圾糾紛與村民發生激烈衝突。據知情者回憶,魏文華感到氣憤,於是掏出手機,下車進行拍攝。
判決書認定,案發時有20多名城管隊員先後兩次毆打被害人魏文華,外傷致使其冠心病急性發作當場死亡。
法庭認為,天門市城管局領導成員孫代榜發出的搶手機指令才導致矛盾激化,其指令本身含有對被害人實施暴力的意圖。根據判決書認定的事實,這位當時帶隊執法的負責人沒有制止執法人員毆打路過案發現場的拍攝者,對他人實施的傷害行為持放任態度,因此其故意傷害罪罪名成立。
*被害人家屬認為量刑太輕*
魏文華的弟弟魏文中表示,城管人員毆打魏文華致死,4名被告最多也只判6年,判決太輕,將依法提出上訴。
被害人家屬聘請的武漢律師劉長明對記者表示,他將在收到法院郵寄的判決書之後與家屬討論決定是否就本案的刑事或民事部份提出上訴。
他說:「當然我們認為量刑還是輕了一點。判決書我還沒拿到。我聽魏文華的弟弟說了,量刑還是偏輕了一點。至於民事責任這一塊,我必須在看了判決書之後,然後跟親屬商量,看他是否提出上訴。」
據新京報報導,被害人家屬認為魏文華生前沒有冠心病史,對認定其有冠心病的鑑定不服,並要求重新鑑定。
據人民網報導,魏文華家屬對上述四被告及原天門市城市管理局局長齊正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對其造成的精神及經濟損失索賠一百二十八萬餘元。
不過,家屬的民事訴訟和鑑定申請被法院駁回。法院認為鑑定結果是公安部專家作出的,有權威性和科學性。
天門市城市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員對打電話查詢該局對此案處理情況的記者表示,他們已經聽說一審法庭的判決結果了。不過,他強調要按照法律程序辦事:「局裡處理甚麼?看法院怎麼(判決),走法定程序。這個你諮詢諮詢法院啦。我們按法定程序辦是不是?」
魏文華生前曾被評為優秀企業家,他和妻子育有一個女兒,今年14歲。在魏文華因拍攝城管人員對村民粗暴執法的情況而被執法人員毆打致死之前,天門市灣壩村村委會不顧群眾利益,與城市環境衛生部門簽訂了提供垃圾填埋場地的合同,導致村民與城管人員發生肢體衝突。
案發後,天門市領導在新聞發佈會上說,城管執法人員對村民逞威風、抖狠氣,還將路過此地攝像的魏文華毆打致死,這是一種無視黨紀國法,無視群眾利益的惡劣行為,天理不容。
據報導,事發當晚,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分別由市委常委牽頭的案件和事件調查專班、善後處理專班、社會穩定專班以及輿情工作專班,處理事件和案件。市城管局局長齊正軍已被免職。
關鍵詞:城管,湖北,天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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