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在重重警力戒護下抵台北看守所
【大紀元11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台北縣十二日電)前總統陳水扁因涉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款等罪嫌,遭檢方聲請羈押,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七時裁定羈押禁見,在重重警力戒護及警車開道下,約八時二十五分送進台北看守所。
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及疑洗錢案,昨天認定陳水扁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款、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收賄罪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將陳水扁聲請羈押禁見。
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審理後,上午七時裁定陳水扁羈押禁見。法院基於陳水扁臂部不舒服,以及對他身為前國家元首的安全考量,決定讓他不上手銬送往台北看守所,並由特勤人員同車陪同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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