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雲林縣長蘇治芬絕食已超過一百五十小時,身體狀況一度亮紅燈,經虎尾若瑟醫院兩度以輸液(打點滴 )治療,胃痛、噁心症狀改善,蘇治芬堅持不享特權,要求停止醫療;她昨日中午踩著蹣跚的步履,以高舉雙手的蘇氏特有抗議手勢返回看守所,支持者「加油、無罪」的吶喊聲不絕於耳。
蘇治芬抗議司法不公,入看守所後拒絕進食,血糖一度降至三十,經雲林看守所強制戒護送醫,兩度以輸液(加有藥物成分的電解質 )治療後,生理狀況漸趨穩定,蘇認為身體已有起色,要求停止醫療,重返看守所。
若瑟醫院副院長張世杰表示,蘇治芬經兩次五百西西輸液治療後,身體狀況尚屬穩定,由看守所裁示,於十二點三十分返回看守所。
檢急在本週起訴 蘇決放棄抗告
蘇治芬的辯護律師李進勇表示,蘇治芬不願意享受特權,所以當身體條件許可後,就堅持與一般人一樣,回到看守所。
李進勇強調,檢方上週即表達要在本週起訴(起訴後就會釋回蘇治芬,靜待法院審理判決 ),是為起訴而起訴,縣長提出抗告已失去意義。而檢方如此匆促起訴,是因為檢方要逃避抗告後,二審法院將針對羈押是否適當重新裁定,雲林地檢署擔心抗告後的結果會讓檢方沒面子,才急著要起訴。由於檢方已有先入為主的想法與做法,因此在和蘇治芬溝通後決定放棄抗告。
前行政院副院長葉菊蘭與釋昭慧昨天也聯袂前往探視蘇治芬,葉菊蘭表示,蘇治芬縣長以生命捍衛清白,但她擔心檢方會為了找到收押縣長的合理性,羅織其他更多莫須有罪名。
釋昭慧說,蘇治芬為了自己的清白,連命都不要了,雖然讓人心痛,但做了一個正面的示範,希望司法單位面對類似問題時,做法要更審慎。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劉家芳表示,檢方會按既定程序處理,儘快起訴;抗告是被告的權利,蘇是否提出抗告,會尊重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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