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王金平:兩岸海空運協議涉修法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1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十日電)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表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簽訂的空運、海運協議涉及修法,行政機關應提修法草案到立法院審議。

王金平傍晚於立法院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就算交通部會同有關機關擬訂許可辦法,中國大陸船舶、民用航空器及其他運輸工具也只能進入限制或禁止水域、台北飛航情報區限制區域,不能進入港口、機場。

他說,雖然行政機關聲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已授權交通部訂定兩岸航空器、船舶相關辦法,但條文只授權交通部訂定中華民國船舶、航空器及其他運輸工具,經主管機關許可後,得航行到中國大陸地區的許可及管理辦法,沒授權交通部訂定對岸船舶、民用航空器及其他運輸工具航行到台灣地區的辦法。

王金平指出,若行政機關要訂定辦法,還是應經立法院授權,這就涉及修法,行政機關不能認為不必修法。

評論